第12章 殺良冒功(求各種票票)(第2/2頁)
章節報錯
剛才周赫在蔡琰的配合下,從私藏財物入手,以雷霆之勢直接將副隊長們人道毀滅,一下子堅定賊兵對神明的無限信心。
赤旗軍一個個眼巴巴地望著蔡琰,似乎只要後者一聲令下,他們就可以直接撲上去撕了這些郡兵。
都尉絲毫沒想赤旗軍放在眼裡,包括周赫這一人一馬,此刻兩軍擠在一起,你刀槍不入又有何用?
都尉一揮手,將部分郡兵派出去檢視戰利品。
謀士扯著嗓子宣佈道:“中平六年十月初五,都尉陳恪帥上黨郡兵破來犯賊兵,斬首三百。”
蔡琰掰掰手指頭,低頭輕聲道:“小紅,不對啊,赤旗軍總共九隊,每隊不過二十人,加起來總共兩百人不到,怎麼斬首三百,難道加上你的馬頭?”
周赫撇撇嘴,不屑道:“還能如何,讓這些郡兵跟賊兵真刀真槍的幹,還不是殺良冒功。”
前漢的郡兵制還不算真正的地方軍,前漢分中央軍即南軍,和地方軍即北軍,不管是南軍還是北軍都採用徵兵制。
地方軍實際上是中央軍在各郡國的後備和補充,所以又稱郡國兵。
兵役的時效性,和郡國無調兵軍權註定這樣的郡兵制不算真正意義上的地方軍。
到了後漢,徵兵制為之一變,兵源被召募和刑徒替代。
這樣的情況下,一個有能力的諸侯帶的兵就是精兵,無能的州長官帶出的自然是草包軍隊。
這種真正地方軍性質的州郡兵制度,造成魏晉及以後地方勢力尾大不掉之勢和中央王權的逐步衰落,比如有唐一朝的節度使制度也是換湯不換藥。
周赫眼前的上黨郡兵,自然是草包軍隊無疑,首先一部分精兵被張楊帶去了河內,其次什麼將帶什麼兵。
都尉一副草包樣,兵只會更草包。
謀士瞥了眼竊語的蔡琰,心中冷笑道,假傳聖旨當真不知死活,身懷重寶不死何為?剛好給大家貢獻一份軍功,死得其所。
“繳獲寶馬一騎,重甲一副,當此大捷,理該奉表朝廷,皇恩隆隆,此乃大興之兆。”
蔡琰笑著取出一份染血的紅布,道:“我這裡也有一份詔書,要不要讀給你們聽下?”
“詔曰:誅賊!”
“誅賊!”
【當前進度:+1%】
看到進度條資料變動,周赫放下一個提著的心,他剛才真有些擔心繫統不給反應,他可不認為小紅衣有如自己一般強大的號召力。
都尉一瞬錯愕後又忍不住自嘲地笑出聲來,自己太杯弓蛇影了,當下形勢豈是一句誅賊就能反轉的?小朋友挺天真。
然而下一刻,他再想呼救卻已經來不及,周大明持長矛如殺神降臨,一會兒就破開數人防衛欺近到都尉身前。
讓都尉至死想不明白的是,為什麼後背會有一柄利刃刺進他的身體,利刃雖是後發,但是因為距離近,幾乎是與周大明的長矛同時抵達,利刃正是漢軍標配的環首刀。
周赫死死地打量著眼前跪著的副都尉,論跡不論心,副都尉穆順雖然投機心重了些,但總算知道變通,而且應變能力不錯。
周赫打量穆順的同時,穆順也打量著周赫,剛才形勢千鈞一髮,他冥冥中聽到一個聲音叫他“誅賊”。
他剛才注意力集中,特意觀察每個人的表情,他可以確定沒有其他人說話,所以發出聲音的只能是這匹非同尋常之馬,配合紅衣女孩所謂的誅賊旨意,他可以十分確定此馬就是這些人口中的神子。
穆順後背一陣微涼,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真是危險萬分,要是他遲疑片刻,此時說不定已經下去和都尉做伴了。
周赫看了眼周大明,後者立刻明白神子的意思,連忙搖搖頭表示自己這次沒聽到聲音。
對於系統的神經刀表現,周赫已經習以為常,甩甩馬尾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看那馬靈動的眼神,穆順心中暗喜,果然賭對了。
蔡琰一聲令下,赤旗軍紛紛褪下黃巾軍裝扮,舉起赤色大旗。
只是一瞬間,賊兵反正變成了順軍。
穆順一陣恍惚後,立馬跑到前面開道。
他是這樣想的,賊兵反正算什麼荒唐,再荒唐還能比這世道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