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婚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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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
許安寧二十四歲了,當她正手上繫著紅繩,腳下踩著紅襪子,紅紅火火過著本命年的時候,她和林朗的婚事終於被提上了日程。
之所以用到終於這個詞,當然是有原因的。
原本按照林朗和許安寧的節奏,加上兩家人的鼎力支援,訂婚之後馬上結婚才是順理成章到毋庸置疑的安排。
可是彼時,林朗新事業剛剛開始,成果頗好,短影片一經發出,頓時吸粉百萬,短短兩個月就已經有了不錯的收入。
這讓林朗不由得萌生了些許的野心。
這不是事業上的野心,而是家庭裡的野心。
眾所周知,許安寧的家庭條件要比林朗家好上太多,即使林朗想要拼上一拼,奈何實在沒有實力,現如今眼看著自己銀行卡上的數字不斷上漲,林朗有了自己的小心思。
比如,結婚以後是不是可以住在自己買的房子裡,比如兩家的婚禮哪怕是肖怡想辦的那場聽起來就格外奢華的婚禮費用是不是可以由他來支付?
畢竟他是個男人,是個想把許安寧娶回家而不是倒插門的男人。
其實一直以來,對於自己女朋友富二代的身份,林朗都沒有過太多的想法。
畢竟從小到大,他也可以說是吃穿不愁,尤其許安寧雖然家世良好卻一點都不喜歡過度消費,對奢侈品的沒有什麼興趣也沒有需求,實在花不了太多的錢。
可是,等到談婚論嫁這一天,肖怡突然大手一揮,直接贈送了一套一線城市的房產外加H市豪華別墅區的三層別墅,要說自己的尊嚴沒有受到一點點影響,是不可能的~
可是林朗不是一個大男子主義的人,也從來沒有想過為了自己所謂的面子,放著現成的房子不住,帶著許安寧在這間小小的出租屋裡開始全新的生活。所以當時的他只能忘掉自己那雖然存在卻毫無意義的羞恥感,選擇接受他能選擇的最好的安排。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林朗有了賺錢的能力,或者說,有了快速賺錢的能力,所以他希望可以用自己賺來的錢,在北京買一套房子。
許安寧當然不知道他這些彎彎繞的小心思,只是覺得兩個人早晚要在一起,既然他有這份執念,成全他又如何,反正自己對結婚的事情沒有那麼著急。
半年以後,林朗終於存到了第一桶金,在北四環買了一套不大的房子,自尊心終於得到了滿足的林朗,卻得知許安寧因為在公司表現一貫良好,要被外派到專案上負責一應的行政工作。
這無疑是一次很好的學習鍛鍊的機會,許安寧不想錯過,林朗也不願意成為她成功路上的絆腳石,於是當然是答應她。
這一去就是大半年。
在此之後,也就是許安寧二十三歲的那一年,兩家子終於開始合計起兩個人的婚姻大事,可是由於肖怡看中的酒店年內沒有場地,次年又正好趕上許安寧的本命年,多多少少有點不吉利,許安然也從遙遠的美國打來越洋電話,號稱:“反正也要延遲,不如等我畢業,省的還要專門飛回去~”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婚禮定在了許安寧二十五歲那年的9月份。
而婚禮籌備自然要提前開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