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回到了公寓,我把東西都放了下來,再著手做另一件事,收拾東西,這裡是公司為我提供的寓所,既然我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了,我就沒有權利繼續住在這裡。

東西很快收拾好了,我開啟電腦查房源,現在不管在哪裡,只要有合適的房子,有暖氣,比較乾淨就行。

很快我查到了一間合適的房子,單間公寓,只有三十平,與兩位女孩子合租,房租是每月一交,一月八百。

我聯絡到了中介,答應明天上午去看房子。

差兩個星期就要過年了,別人都是開心的準備買東西回家過年,我卻落的如此淒涼的下場,想來我十分難過。我不是不想家,可是我不想就這樣的回青島,雖然回青島有溫暖的家,有爸爸媽媽,還有妹妹,可是我不想在這種情況下回去,我既然出來了,總想拼殺一番再說。

晚上,我一個人坐在小區附近的一家小飯店裡,和店家要了一大碗酸辣炒麵,坐著據案大嚼。

手機響了,拿起一看,是家俊的電話。

我很高興,這個時候我很想聽到他的聲音,不管他說什麼,我都想聽。

他問我:“丁叮,你的事情怎麼樣了?”

想了下,我故作輕鬆的回答:“沒事,公司是處罰了我,不過是扣了我的工資,畢竟我也是無心。”

他那邊有些遲疑,良久,他問道:“你如果呆的不開心,那就回來好嗎?”

我打斷他:“不,家俊,每一份工作都有起有落,不可能一帆風順,我現在只是一點小小的挫折,我沒有事。”

“本來……我想去看你的,可是我接了個案子,是政府的,現在走不開。”

我在電話這邊吃的含含糊糊:“放心吧,我不是三歲小孩,你們不必掛念我,對了,還是建議你把你的片子和醫生的診斷結果發給我,我有時間去聯絡一下醫院,看專家怎麼說。”

我真的很擔心家俊,他的病不知道怎麼樣了,我不是醫生,對骨質鈣化症也不甚明白,那個病嚴重會到什麼程度?想一下,我也開始同情家俊,他那麼熱愛運動,又生機勃勃的一個人,現在卻要面對疾病的折磨,他的心理要承受多大的壓力。

有時候我也鄙視我自己,真是沒骨頭,不是都離婚了嗎,為什麼還要關心他?明明已經是離婚的人了,明明說了不再管他的事了,已入異境卻不能入鄉隨俗,算什麼英雄好漢?

我也能聽的出來,家俊給我打電話,多少還是帶感情的,我也不是真的鐵石心腸,一半怨一半恨的日子,過去了這麼長時間,我對他已經有所緩和,但是,真要我回頭卻是兩碼事,我不想回頭,我對家俊,寧願象現在這樣。

吃完了飯,我在大雪裡走了很久,下雪的天,不是太冷,我感覺這樣散步走的很舒服。

走到公寓時回來一摸口袋這才發現,手機掉了,再一檢查,原來大衣口袋脫了個洞,自己不知道,結果手機就那樣丟了出去,究竟丟到了哪裡,我也不知道,算了,這樣大的雪,想找一個手機大海撈針一樣,不去想了。

第二天我坐地鐵,倒公交車,七拐八拐的終於找到了那間出租的公寓,一看下去,我心道運氣不錯,房間雖然小,可是乾淨整齊,同租的兩個女孩子住一間,另有一間給我住,那兩個女孩子也是在外打工,在寫字樓,看起來也是正經職業的人員,而且,傢俱也有幾件,有電視,有網線,甚至還有冰箱,我心裡比較滿意,當即決定就住下來了。不過這裡就離泛華公司非常遠了,無所謂,既然已經離了那間公司,就從這邊重新開始吧。

我又身上一陣輕鬆,定下來房子的事後,走到外面手機店,隨便買了款價格不貴的手機,重新辦了一張手機卡。

舒出一口氣後,我對自己說道:“丁叮,其實重新開始沒什麼不好,現在不是半年前,半年前我尚且倉皇無助,現在我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多少適應了外面的牛鬼蛇神,不怕不怕,我可以振作起來。”

可是要做什麼工作呢?現在這個時候上哪裡去找工作?其實手裡也不是沒錢,我可以舒服的選擇出去旅遊,散心,或者乾脆什麼也不錯的窩裡房間裡打遊戲,把日子打發了,但是不行,我象是已經上滿發條的鐘,我很想讓自己再旋轉起來。

我於第二天就搬到了新家,簡簡單單的拖著自己的行李,輕鬆的出門,擠地鐵,順順利利的入駐新家。

入駐新家後,我和室友很快的熟悉起來,這兩個室友工作清白,為人也不錯,又很相信我,所以我們很快就熟識了起來,但接下來我又犯了愁,我現在和一個初到北京城,赤手空拳打天下的外來妹沒什麼分別了,甚至我還不如她,這兩個女孩子,每天晚上可以出去瘋玩,這麼冷的天氣,兩個女孩子,裡面穿一條薄薄的小衫,外面套一件大衣就可以了,一點不怕冷,我穿的厚厚的出去兜一圈子都凍的鼻尖成了冰凌子,要和我這些年輕女孩子同臺競技?

晚上她們回家時,我正在煮泡麵,我問她們:“小陶,小袁?你們吃飯了嗎?”

兩個漂亮的女孩子回答我:“吃過了,丁姐。”

不用說,有人請客,真好,真舒服,我現在,如果出去應該也有人請,不過和請她們的物件不一樣了。不是猥瑣男就是二手貨,和那些男人一道出去,我還是省省吧。

我問她們:“你們公司,招人嗎?”

“現在都年底了,各家都裁員呢,哪還有招人的!”

也是,我犯了愁,到年底了,各家都在裁員呢,草木秋殺,到年底時,養頭豬還得準備殺了吃肉,誰還會在這個時候招人?

我又有些灰心,我不能這樣呆在出租屋裡,我要找什麼工作呢?

不過,我很慶幸,我拿的起,放的下,很快,我得到了一份工作,一邊可以餬口另一邊還不耽誤我繼續找工作。

那就是,給超市發海報。

發海報,在我印象裡是很簡單的工作,而且,不是每天都需要出去發,一個周,有一次,週三或者週四時去發,每份海報四分錢,一次可以領一千份。一週一次,我覺得這個工作很簡單,反正現在沒有找到工作,不妨就先給超市發一段時間海報,等找到工作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