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想要掙錢,官商合營才是王道(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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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說了李悝和吳起的變法,我們再說說秦國的商鞅變法,商鞅變法在我們整個華夏曆史當中,都算得上是比較有名的,而商鞅對於農事上的變法,則主要採用分戶制。
所謂分戶制,指農家裡有二個成年男性勞動力以上者確不分開來單獨勞動的,就需要徵收雙倍賦稅。
古時人都講究家族制,通常都是一個大家庭裡幾十上百好人,該下田下地時,都是一整家,幾十上百號人一起下田地,而吃飯時,也是一樣,但徵稅時,確只按一戶徵多少,並不是按一戶裡有多少人口去徵稅的。
所以,這在徵稅上,這一種徵收法是很吃虧的。而對於人口少的家庭,也是一種很不公平的徵稅方法。
而商鞅更有是基於這一點,而實行這一條分戶制的改革法令。
而很顯然的,在李顯的大秦朝裡,同樣也有著這種情況,比如當朝六部尚書,他們個個家裡少說亦是有著三五百好人口,可是徵稅的時候,也是跟一個三口之家交的一樣多。
這不怪別人,怪就怪這年頭統計人口的時候,都不是按人頭去點的,而是按多少戶人家去點的。
一個郡有多少戶,每戶交多少稅,就這樣。從來就不會去管,這一戶裡怎麼只有孤兒寡母的兩三口人,而這一家確是子孫滿堂足足上百口人。
所以,商鞅的這個分戶制,在李顯看來,確也是一個很適合於當前所用的變法條例。
再還有王安石變法,王安石的變法,其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
所以,王安石明確提出富國是統治階層要抓的頭等大事,並詳細的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指出“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大力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
而王安石這種帶著點資本主義萌芽思想的改革,確是李顯最為喜歡的。
現如今,誰都知道,來錢最快的,就是行商,而且是壟斷性的行商,而不管做哪一行生意,想要壟斷性行商,在這個完全沒有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時代裡,官商合營方才是王道。
現如今,這整個大秦國都是他李顯的,這就為官商合營的存在而提供了豐厚的生長土壤,所以,當李顯想要靠做生意去掙一點錢的時候,無疑是最為簡單的。
但是,讓李顯這位大秦國的皇帝去做那生意,那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要去物色一位傑出的,有著豐厚的行商經驗的老掌櫃來代替李顯去行商,這無疑是最為穩妥的辦法。
若不然,不管是誰,也是不會去允許李顯這位一國之君去行商操持賤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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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走在這咸陽城內由青石而鋪就的石道上,感受著大秦國裡這個最為繁榮的城市,看著街道兩旁那琳琅滿目的商鋪,李顯覺得自己從來就沒有如此的輕鬆過。
自李顯來到這個世界以為,就有如一個上緊了發條的鬧鐘一般,為了生存下去,是一刻也都沒有停止轉動過。
每天,他都在絞盡了腦汁的想著去打敗誰,去怎麼發展這個國家,強盛這個國家,怎樣去多挖些人才過來。
可是,這一天接著一天的過去,雖然整個大秦國在李顯強硬而鐵血的手腕之下,正一步步的走向繁榮,可是,這種走向的力度,確是如此的軟弱而無力,軟弱無力到幾乎使人看不到他正在一點一滴地在無聲地改變著這眼前的一切。
無疑,李顯是位心急的人,他渴望著這個帝國因他的存在而徹底的得到改變。
或許,我該如那些曾經小說裡的主角那樣,去收一些孤兒什麼的來秘密撫養長大,教他們讀書識字,等到三五年之後,再把他們一個個,一批批的放出來,任這個帝國的每一處縣令,校尉什麼的,或者外放他們去經商,去為細作打入敵國,或去為刺客,或去為財閥以為國斂財,等等等等。
李顯常常會在無聊之餘而如此這般想著,其實這其中的好處,實在是太多太多,多到忍不住就會想讓李顯去做的地步,至於壞處,李顯不想想,也不想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