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合約簽訂(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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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當然了,這是我和老陳商量出來的合同,你看一看。”
李少傑遞了個電子合同過來。
像大神級別的合同都是單獨定製的,不像林洛以前那種底薪3000的固定保底合同。
簡單來說,這份合同的待遇非常高,或許是看中了林洛的潛力。
不過這是一份三年長約合同,目的是為了至少把林洛綁在他們公司三年,每年簽約費1500萬,流水禮物提成七三,當然是林洛七。
除此之外,林洛得配合平臺的各種活動,以及合作的廣告和形象代言,都是繫結在這個合同期間的,也就是說沒有公司的允許,林洛不能夠私自和其他任何公司接廣告形象代言,公司會自己安排,收益同樣是七三,林洛七。
這個合同對於那些頂流幻神主播就非常一般了,但對林洛一個毫無流量基礎,新生的主播而言,可以說非常優待,甚至可以說其中大部分待遇都是衝著林洛潛力來的。
林洛看了幾遍合同,期間一句話不說。
紅高粱和李少傑時不時對視兩眼,心裡也不是很有底,面對這個不動聲色的年輕人,他們也不是很有把握吃得住。
“我記得我說過的吧?這合同裡的費用,我需要提前預支出來。”
林洛忽然抬起頭說道。
李少傑哈哈一笑:
“當然!這是沒問題的,我相信林先生你也不是輕易違約的人。”
直播界常有拿了錢就跑路的大主播,但身為上市公司戰魚當然有應對的方法,他們的法務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各大小編自媒體發文,某某人氣主播忽然跳槽或者違約,然後被原平臺告得傾家蕩產,身敗名裂的事情。
林洛自然不會做這種蠢事情,再者做主播根本就不是他主業,甚至他可能這個合同過期就退平臺再也不直播了。
他之所以找戰魚簽約,完全是因為目前他急缺一筆錢,做大事什麼都能缺或者暫時拖著,唯獨不能缺錢。
畢竟人都是現實的,你比如說青鳥飛魚,你要是沒錢哪怕他再中意你,也不會過來給你做事,因為別人也要生活吃飯,必須得要錢,這是現世又無奈的事情。
“很好,看來我們的合作非常順利。”
林洛下意識就說出合作兩字,但實際上一旦他簽上這份合同,名義上就是下屬了,對方是老闆,談合作這個詞本身就用的不對。
不過雙方都沒有在意這些細節,氣氛非常愉快。
“對了,我聽說最近戰魚有個‘新世界主播衝級賽’,沒錯吧?”
李少傑沒想到他提這茬,點點頭道:
“是,這是星海那邊發下的新專案,你知道的,星海不僅是國內最大的遊戲公司,還是國內乃至全球最大的網際網路公司,他有我們公司股份,這個專案是他們交過來的。”
林洛點點頭,這就是他要做主播的第二個原因了。
這個原因,從他個人角度講,其實比平臺給的簽約費更加重要。
林洛壓低聲音道:
“我沒猜錯的話……星海那邊應該有給出不菲的內部獎勵吧,我是指遊戲裡的。”
李少傑愣了愣,用一種驚歎的眼神望著林洛:
“還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你的猜測很精準啊!不錯,我們平臺這個活動的最高獎勵,正是一個內部獎勵,也不瞞著你,是一個二十五級的黃金高難任務線索,你擁有它就能直接省去任何步驟,找那個npc接到這個任務。”
聽到黃金高難四字,即使林洛內心早有準備,也是忍不住猛地提起心肝來!
果然如此……
二十五級的黃金高難任務線索!
這一刻林洛再也沒法猶豫了,他直接提筆在合同上籤上自己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