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反向輸出(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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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離譜的是,因為搖滾音量過大,聽見槍聲的人並不多。
哪怕聲場設計儘可能分散到整個橄欖球場,小小的舞臺周圍依舊是堆放音響最多的中心區。
那些擠在舞臺周遭女性為主的歌迷,腦瓜子都被音浪震得嗡嗡的。
可能因此也格外上頭。
連戴著耳返的荊小強都因為自己在放聲歌唱,整個頭部器官骨骼都處在震動中,也沒聽見這手槍槍響。
就差不多等於放個鞭炮而已……
甚至連這發對著他開槍的子彈飛來都沒察覺!
但能看見。
特意營造的這種北美賽事燈光氛圍,不是那種唯我獨尊的巨星光芒,散佈在舞臺的照明,保證周圍大半個賽場都能看見點動向。
原本的意圖是為了接地氣的同時,能隨時看到內場觀眾的反應,樂隊可以做出些互動。
結果現在荊小強就忽然看見起碼三四十米外的一堆觀眾人群,如花瓣盛開的齊刷刷朝著周圍散落,驚慌失措的閃躲模樣,他第一反應都能臥槽,有人開槍!
花旗人民苦啊,從小就生活在到處有槍的環境裡。
更是從小接受各種遇見開槍事件的訓練,哪像國內聽見警匪交鋒,還一個個還拼命往前湊,生怕流彈打不中自己,生怕錯過看熱鬧的機會。
全花旗人民都能訓練有素的第一時間閃躲,一個個洋妞兒迅速抱頭趴下的動作,熟練得讓人心疼!
荊小強自己也差點趴下了。
但立刻看見那邊人群裡,有好幾個觀眾二話不說從腰間掏出手槍指向中心的男人!
舞臺下穿著統一黑色安保服的小黑哥們,也有好幾個立刻拔出手槍來,哄的一下就圍上去了!
最關鍵是那個被突然散開人群亮出來的槍手,一手拿著一次性大酒杯,一手舉著把手槍,立刻愣住高舉投降!
所以說禁神馬槍呢,只要人人都有槍,那不法槍手反而沒法興風作浪。
誓死捍衛花旗人民擁槍的權利!
看臺上的觀眾就跟看奧運會開幕式的那種群體表演似的,和荊小強幾乎同樣的反應,第一時間差點條件反射趴下,但看到是手槍,就滿心的法克謝特!
打擾老子的開心派對時光了!
大家都熟啊,手槍嘛,十米之內能探討精度,二十米開外就全憑運氣,五十米之後殺傷力銳減,一兩百米毫無危險!
所以那傢伙對著舞臺上的荊小強開槍,要命中的難度比奧運會還大。
見多識廣的西海岸人民一點都不慌,甚至更多是氣憤。
因為出了這種事情,往往演唱會就會腰斬……
歌星最怕這種事情了,面對數千數萬人,天曉得誰會對他開槍?
要知道搖滾史上最著名的歌星,約翰列儂就是在薪鄉被自己的狂熱歌迷給街頭開槍打死的。
所以受到驚嚇的歌星們往往立刻就會退場。
聽得開開心心的,怎麼出這等么蛾子事!
所以那幾個不知道是警察身份,還是習慣隨身帶槍的彪悍觀眾,摁住這個明顯喝多了的槍手,發現他拿著塑膠酒杯的手指間還挾著一支大嘛煙,你這是抽多了出現幻覺嗎?
暴躁的一頓打!
荊小強的心情就更篤定,話說二三十年後的花旗槍戰,比這會兒兇險多了。
他居然還能語調不亂的堅持唱完,然後對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黑仔他們揮手示意下,自己對麥克風:“我不知道那邊是為什麼要揮舞手槍,但在搖滾的世界裡,多點和平跟愛,這首《my victory》獻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