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紅也是有個過程的。

在非網際網路的時代,不可能誰是瞬間爆紅。

哪怕網際網路傳播,那些爆紅的背後都有巨大的推手在助力才能人盡皆知。

荊小強大半年前在百老匯和大都會歌劇院的躥紅,還是屬於藝術圈的名聲大振。

真正讓他在花旗傳開名號的,還是北美公告牌上的那四首搖滾金曲。

黑胖子沒說他們具體賣了多少專輯,肯定是肥得流油,現在全力支援羅伯特的演唱會,絕對不是因為內疚,而是有利可圖。

如果這次的巡演荊小強選擇從薪鄉開始,多半一開始就爆了。

畢竟整個薪鄉那邊的媒體已經很熱絡熟悉,也會覺得有利可圖圍上來。

但遠隔幾千公里的西海岸嘛,先來幾場搖滾音樂會,哪怕幾萬人的坐席場場爆滿,還差點意思。

因為這畢竟是好萊塢的大本營,演唱會的明星更是如過江之鯽,在天使之城沒停歇過。

好萊塢最有號召力的影視明星們,還不太賣這麼個東方搖滾明星的賬。

簡而言之就是底蘊還不夠,逼格還差點。

說到根子還是族裔輕視,倒也算不上什麼歧視,就跟我們看見來個阿三唱京劇,心裡是不以為然的。

直到這場《冰雪女王》在好萊塢碗成功演出,特別是那種聲光一體的魔法高科技場面,具有歌舞界的顛覆革新!

歌舞劇、戲劇的逼格還是要高點,天然會讓影視界覺得更有藝術地位。

這點比搖滾更有吸引力。

起碼這一夜過去,還伴隨迪尼士和羅伯特簽下《冰雪女王》動畫電影的版權合約新聞發酵。

舞臺上足夠閃亮有噱頭,看歌舞劇的觀眾、社會文化屬性也比搖滾音樂會高點,舞臺下已經得到了影業巨頭的認可。

再伴隨一系列如同傑斐遜這樣的專欄作家劇評人吹捧。

瞬間成潮流!

首先是資本追逐。

洛杉磯著名的歌劇院紛紛上門來邀請演出,接著後面巡演城市的劇院、演出公司也找過來要求合作。

昨晚連哥倫比亞影業和迪尼士影業都看出來這部劇有前途。

更有明眼人發現了這個巨大的商業井噴點。

連大都會劇院這等最頂級的劇場,都只有四千多坐席,普通劇院一般都是一千出頭。

這裡面固然有脫麥演唱的聲波擴散上限,更有場地再大,距離過遠就看不清的現實問題。

演唱會可以搞幾萬人規模,因為觀眾主要是聽個音,感受氣氛,有擴音裝置就行了。

演戲是不行的,你好歹要看看舞姿,更好是能看到面部五官表情。

遠遠的只能看見螞蟻移動,還叫什麼歌舞、戲劇表演?

所以好萊塢碗一萬八的坐席其實在業內是被嘲笑的,也就內場那些嘉賓席可以看得真切些,外圍坐席根本就是來湊熱鬧。

結果荊小強居然別出心裁的把超大螢幕用成影像擴大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