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國梅森縣大鳥轉轉酒吧。

幾名燈塔青年坐在酒吧一角。

“你們聽說了嗎,戴森鎮那邊突然出現了一個深坑,從裡面跑出來一群印第安人,把鎮子裡的人都給殺了。”

“真的假的?”有人詫異。

“約翰,你是假酒喝多了吧!”另外一名燈塔青年吹去了口哨。

被稱作約翰的青年在眾人的鬨鬧聲中臉漲的通紅,他一口把身前就被裡的液體飲盡,一拍桌站起了聲。

“喝個屁的假酒!我堂叔可是敢從戴森鎮跑出來的,還能有假!”

“你躺叔,這都是你多少個堂叔了。”

一眾燈塔青年嘲笑著。

在眾人的嘲笑聲中,戴森一把將酒杯砸碎:“笑什麼笑,笑什麼笑?”

他的目光從周圍眾人身上掃過,見到他們全都沉寂了下來,這才滿意的說道:“我跟你們說,那個戴森鎮裡印第安人一個個長大人高馬大,三米多高,跑起來比車子都快,他們一拳頭下去,能把人打成一灘碎末。”

“切!”

他的話,為自己贏來一片噓聲。

被眾人一番嘲弄,約翰的臉上一陣紅一陣白。

他咬咬牙,從口袋裡掏出一沓紙鈔拍在桌上。

“你們誰敢跟我去戴森鎮看看,只要你們誰敢配我在戴森鎮戴一晚上,我請他喝一個月的酒?”

“真的?”

“我去!”

“還有我!”

原本一個個還充滿不屑的青年立刻來了興致,興沖沖的吼道。

他們伸手就要去抓約翰放在桌上的紙幣。

但對此約翰早有防備,還不等眾人伸手過來,他便將這沓紙幣收起放回了口袋。

“急什麼急,要是你們沒陪我待夠一晚上,喝酒可沒分!”

“卻!”

一眾燈塔青年不滿。

但看在富蘭克林的份上,眾人都不在嘲笑約翰,反而開始討論起他嘴裡的怪物。

什麼三米多高的印第安人,什麼能將人撕成兩半的怪物,血液組成的猛虎。

這些亂七八糟的故事,在他們嘴裡越傳越扭曲,故事裡的主角戰力越發的加強。

甚至到了最後,變成了這群印第安人一拳就能打爆燈塔國的太平洋艦隊,一口能把自由女神像叫誰吞進肚裡去。

眾人的討論一直持續到下午五點多,原本只是將之當做一個笑話看的他們,因為不斷的討論都紛紛對要在戴森鎮帶上一晚上感覺十分的好奇與有趣。

在縣裡用過晚飯,有準備了一些食物和防身用的武器之後,一群燈塔青年搭乘三輛汽車起來小鎮。

只是讓他們意外的是,今天晚上準備離開小鎮的不止他們一人,還有許多其他的傢伙也準備從小鎮離開。

透過車牌號和汽車型號,一眾青年很快確定這些車的車主大多是縣裡的有錢人。

不過,這些傢伙離開的方向與他們相反,讓眾人沒了搭訕的可能性。

汽車一路駛向戴森鎮,在距離戴森鎮還有三公里遠的地方,路面開始變得顛簸。

“怎麼回事!”一名青年叫罵道。

“我的屁股都快被顛成兩瓣了!”另有一名青年坐立不安。

無奈之下,車隊只得停下。

一人從車上下來,準備看看這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然而他才剛走兩步,就感覺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