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市斑馬大道。

一輛警車在路邊停下。

約翰·牛·麥考克警長帶著他的夥計從車上下來。

“警長,根據報警人提供的資訊稱,死者是被一群野狗咬死的。”

“哦,見鬼!”約翰警長抱怨了一聲:“你不要聽那群傢伙的,我們找個地方怎麼可能有野狗,那群野狗在咬人之前絕對先被流浪漢咬死吞進肚裡了。”

一旁的助手眼睛瞪大,半天說不出來話來。

兩人進入了停車地附近的一處小巷中。

他們之所以會來到這裡,完全是因為接到一通報警電話,說是看到有個醉鬼在一條小巷裡在被群野狗咬死了。

“哼哼,今天來報警的那傢伙以前就有過報假警的經歷!給我等著,要是讓我發現有又在忽悠,我一定要打得他屁股開花!”

約翰警長絮絮叨叨說著。

兩人又走了一陣,忽然聞到空氣中傳來一陣血腥味。

正在絮絮叨叨的約翰警長變得臉色,把手搭在腰間,握住了手槍的把手。

“小心!”他說道。

一旁的助手做出了相同的動作,兩人仔細聆聽了一陣,聽到咀嚼聲,彷彿是有什麼東西在撕咬吞嚥生肉。

約翰警長臉色變得有些難看,在心中咒罵。

‘該死,居然還真是野狗襲擊人!’

他撇了助手一眼,發現對方並未在看自己,臉色才好看了些許。

兩人弓著腰,慢慢前行。

遠處的一幕場景,進入了他們兩人眼簾。

三條哈士奇般大小的野狗正趴在一具男性屍體旁,從他身體上撕扯下大塊大塊的血肉。

而男人的屍體,已經被吃掉了一小半。

助手猛地拔出腰間手槍,想要衝上前去,但卻被約翰警長攔下了。

助手不解的看著警長。

而警長則是搖了搖頭,伸手指向躺在地上的屍體。

助手順著手指所指的方向看去,看到的是一顆人類的頭顱,看到名為眼珠的身體部位依舊在轉動。

但這怎麼可能!

地上大灘大灘的血跡,還有他身上的恐怖傷口,在這兩者的加持下他早就應該死去了,怎麼可能現在還活著。

助手忽有些明白,警長為什麼會攔下自己。

這次的事情實在詭異的緊。

兩人各自找了一處地方躲藏起來。

三條野狗慢悠悠的啃食著死者的血肉,骨骼。

在將屍骸徹底吞入肚中後,又開始舔食起地上粘稠的血液。

約翰警長和他的助手腦海裡不約而同響起一個詞,怪談!

助手依舊在緊張注視著前方三條野狗。

約翰警長則是在看了看自己、助手以及三條野狗的方位後,悄悄後退了些許。

“警長,我們接下來怎麼辦?”助手小聲說了一句,扭頭去看約翰警長時,卻發現他已不再原位。

正在後退的約翰警長僵在原地,正在舔食血液的三頭野狗同時抬頭。

冷汗在約翰警長額頭上冒出。

他毫不猶豫的拔槍,扣動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