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對簿公堂(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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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結果呢?”陳恪問道。
陳興盛雖為原告苦主,但只是一介庶民爾,遞了訴狀後也只能等著處理結果,自是沒有資格催促的。
陳恪就不一樣了,有伯爵傍著,別的先不說,至少詢問一下處理結果還是可以的。
“這個...本縣詳盡查了,陳家祖墳著實有被刨跡象,本縣也找了陳興盛所懷疑的韓二,可他只承認找陳興盛說過遷墳之事,拒不承認刨墳的事,沒當場抓到人,也便沒有實質證據,本縣...”
沒有實質證據是不能抓人?是沒錯。
可報官之後類似的事情又不是沒再發生過,他若真有刨根問底之心,但凡遣個衙役來個守株待兔,即便是搞不清幕後之人,刨墳之人也總能抓個正著吧?
這麼久沒有動靜,他怕是壓根沒想查清楚此事。
陳恪也不戳破,極為大方的擺擺手,道:“本伯能夠理解,所謂捉賊成髒,若僅憑懷疑便隨便抓人,那還需朝廷律法何用?更何況,此事也不見得就一定事韓二所為,若抓錯了人,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反正也沒指望你能抓到人,當然是話怎麼漂亮怎麼來了。
陳恪通情達理,又好說話,徐德輝壓力頃刻小了幾分,滿臉堆笑,感激涕零,道:“知我者安樂伯是也,就是這樣,陳家族長若但凡能拿出實質證據證明是韓二所為,本縣指定第一時間擒了那韓二,本縣作為一縣的父母官,自當是要為百姓做主。”
行,為百姓做主就成。
陳恪拱手真誠稱讚,道:“徐知縣清正,本伯佩服...”
未等徐德輝回應,陳恪轉而鄭重道:“本伯這裡還有一事需請徐知縣做主,刨墳之事是無實質性證據證明是韓二所為,但他昨日進村與族長談及遷墳之事時,因沒能談攏,便對陳家村百姓大打出手,傷我手無寸鐵的同宗無數,其中傷勢最重者五人,皆都在這裡了,還請徐知縣能為陳家村百姓做主。”
刨墳之事沒證據,你不能出手。
打人之事可是人證物證具在了,若再次沒個說法,那他很懷疑,你徐德輝是在包庇那所謂的京城貴人了。
陳恪認真出言,徐德輝臉色瞬間垮了下來。
不是說祖墳之事嗎?這怎麼又上升到打人之事了?
“怎麼,徐知縣有難處?”陳恪問道。
證據都擺在面前了,再有難處那可就是能力的問題了。
“沒,沒有...”徐德輝應了一聲後,隨之指了指幾個躺在擔架上的人問道:“這便就是傷者了吧?”
“是,請知縣老爺定要為我陳家村做主,那韓二帶了五六個賊人,進了村後便又非逼著我爹遷墳,我爹不應,那韓二便指使手下毆打我爹,好在當時邊上還有其他人在,有他們護著我爹,我爹才不至於被韓二傷到,但韓二那些人都是下了死手的,村中的這些後生都是老實本分之人,平日連個臉紅都不曾與人有過....”
韓二的確是對陳家村的人動了手的,因而陳家明所言的這番話並不算胡編亂造。
徐德輝在幾個傷者面前轉悠了一圈,隨之吩咐道:“把韓二找來。”
這事兒明顯必須得出個結果了,若給不出結果怕是很難交代。
衙役出門,徐德輝把陳恪招呼道一旁,笑嘻嘻道:“安樂伯打算怎麼了解此事?本縣也好有個準備。”
這話問的,什麼叫他打算怎麼處置?他一個堂堂的知縣,不知道遇見這樣的事怎麼處理?
徵詢他的意見,他若說把韓二定做極刑,難道也聽他的不成?
陳恪回了微微一笑,回道:“我學識不夠,讀書不多,對朝廷律法不甚瞭解,徐知縣在江寧治上也有段時間了,應當知曉該如何處置的,徐知縣只要秉公處理就成。”
這事兒與祖墳被刨之事不過小巫見大巫而已,什麼結果並不重要。
他該做的反正都已經做了,官府若包庇某一人,那他可就要自己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