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舞蹈依舊是舞蹈,表演則是表演,二者之間,有著相通之處,卻又是兩種不同的獨立藝術形式。

今天試鏡的主題,稍稍有些特殊。

嚴格來說,情境,依舊是情境,當試鏡演員進入彩排室,看到一群陌生人投入舞蹈訓練,他們會如何選擇?

參與?拒絕?抗議?

亦或者是扮演偵探,察覺貓膩,試圖挖掘出幕後真相?

陸潛相信,並不是所有演員都會參與其中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沒有關係,因為這不是重點:

舞蹈才是。

如果演員拒絕舞蹈練習,也就意味著他們依舊沒有接受這是一部歌舞電影的事實,自然也就不符合標準。

特別是在經歷前兩輪試鏡的不同情境之後,依舊沒有能夠理解第三次試鏡,演員的領悟力應該也有限。

這裡,需要注意一點。

第三次試鏡,和第二次試鏡不同。

在上一次試鏡裡,直截了當,要求演員們唱歌和跳舞二選一,展現自己最擅長的部分;但今天卻不是。

陸潛依舊設定了一個情境,並且設定了諸多影響注意力的選項,考驗的就是演員們對情境的分析能力。

最後,落腳於舞蹈——

也就是說,陸潛用了一個煙霧彈,用這樣的情境來迷惑演員們,但情境不是重點,如果演員們分心,更多關注自己在情境之中的表現,以至於影響舞蹈表現,那也說明演員們對情境的理解出現了偏差。

舞蹈——更準確來說,肢體表現力,這才是第三次試鏡的核心,兜兜轉轉的最後,回到電影的本質上。

“三二三四!四二三四!”

“注意指尖,延伸,對,感受力量順著手臂延伸到指尖的流動,儘可能將指尖延伸出去。”

“五二三四,六二三四。”

“腳步!跳躍起來!輕盈!細細感受節奏,保持腳尖踮地,跳躍!跳躍!就好像膝蓋裡藏著彈黃一樣。”

一男一女的兩位老師,雖然沒頭沒尾地就開始舞蹈,但其實冷靜下來就可以注意到,他們的教學非常細緻,從最基本的舞步開始,努力讓所有演員在沒有接受任何訓練的情況下,也依舊能夠跟上節奏。

本來,舞步就不困難,老師又細緻專心,整個情境的設定意圖已經再明顯不過了,但是,依舊有人跟不上——

歐陽娜漣。

最初,歐陽娜漣完全沒有理解怎麼回事,左右看了看,而後就試圖和兩位老師對話,又或者和旁邊的其他人對話,就好像玩遊戲一般,和npc對話觸發情境。

“你們瘋了嗎?一群人在這裡玩快閃?”

“這是什麼高中生音樂劇嗎?你們在這裡做什麼?”

“你不會要求我在這裡丟人現眼吧?”

“試鏡導演在哪裡,讓她出來見我。”

“你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你們知道我是誰嗎?你們居然指望我像白痴一樣站在這裡丟人現眼嗎?”

歐陽娜漣也在觀察也在探索,她注意到了艾亞認真學習舞步的行動,但她完全不敢相信正在發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