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別針扣住我的心(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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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念想了想,把堆在沙發上的衣服整整齊齊的疊好放在一邊,然後把書包卸下來放在沙發的另一邊,將茶几上的兩瓶礦泉水緊緊擰好,本來想把盒飯收了扔掉,但看其中一盒好像才動了兩口,就又把手縮了回去。
順著過道往前走,就聽到了嘈雜的音樂聲以及少年扯著嗓子的歌唱:
“想要買酒澆憂愁
卻懶懶不想出去走
想要來一包長壽菸
發現我未滿十八歲”
儘管站在舞臺的側面,程念還是能看見少年的臉,他的劉海短了不少,用髮膠梳起立在頭頂,之前染過的紅毛現在只剩發尖的一點點,少年一邊唱一邊跳,連帶著衣袖上的飄帶也時不時在空中搖擺。
頭髮是程念陪著路星洲去剪的,就在被英語老師罵的那天晚上,程念帶著路星洲找了一家理髮店鑽了進去。
程念是這麼說服路星洲的,天天被英語老師指著這個破頭髮罵你不煩嗎?就算你不煩我都煩了,真想以後總因為這個寫檢查啊?
路星洲反駁:“我是搖滾歌手啊大姐,哪個玩兒搖滾的頭上不帶點顏色?”
“關鍵不是你最近不是沒什麼活動嗎,再說不是還有假髮嗎。”
“假髮?”路星洲瞪著程念,“萬一在臺上蹦著蹦著掉下來怎麼辦?”
“正好給歌迷們一個驚喜?”
“……”,路星洲縮回腦袋,“總之保留紅色是我最後的底線。”
“成交。”程唸對著路星洲乖巧的笑,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
一曲完畢,路星洲掃了兩下弦,回頭和其他人對視一眼,餘光看到站在一邊的程念,衝她眨了眨眼,打了個響指,隨後音樂頓時爆炸開來,所有的情緒不過就在這一瞬間:
“孤獨籠罩著城市
夢被稀釋
在黎明前消失
多希望這一個瞬間
能夠靜止”
這首《瞬間》,是少年們登臺演唱的第一首歌,是路星洲被媒體稱讚為音樂天才的出道曲,他寫這首歌的時候不過才十四歲,漫長的瞬間,短暫的永恆,孤獨永遠和熱鬧相伴,一群人的長久,也是一個人的片刻。
酒精味在空氣中瀰漫,渾身的細胞都在這一刻躁動,程念看著舞臺上閃閃發光的少年,多希望,自己也能在這一瞬間靜止。
青春永遠漫長,每個人都從這裡逗留,但不過一瞬,就要轉身離開。青春歲月,鬱鬱蔥蔥,時光宛如一條永不停歇的老狗,即使蒼老無力,卻還是依舊奮力的向前跑著,沿途的風景,不過是片刻雲煙。
教室靠窗低頭讀書的少年,校服乾淨的隱約還能聞到皂香,不經意間抬頭,露出好看的眉眼;操場上奔跑的少年,肆意揮灑著汗水,校服甩在身後,開心的衝遠方揮手;多功能廳裡,那個少年手指骨節分明,坐在鋼琴前彈奏著緩緩樂章,絢爛的舞臺上,那個少年抱著吉他,意氣風發神采飛揚。
少年不必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只要在某一個地方發著光吸引著你,這就足夠了。
僅憑這點,無論在哪,無論過了多少年,我們依舊能夠一眼看到那個站在人群中的少年,哪怕他身上不再有你喜歡的光芒,哪怕,他已經不在記得你。
人們之所以懷念青春,是因為清楚地知道,有些人,一旦道別,便是一生。像別針一樣,雖然很小,但還是能輕輕的將你刺痛。
儘管如此,他依舊是忘不掉的故人。
依舊是心尖上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