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唱歌不行的話,來做我的女主角吧(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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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實際上,在RB而言,出道只有一個標準。
正式發行單曲。
簡單的講,一個演員,他就算只是想演戲,可想要完成‘正式出道’,那麼,也得發歌。
這個規則到底源自誰,什麼時候開始,已經無可考。
但是,有一個事務所非常非常的堅持這個規矩,而且到處宣揚,那就是J家,傑尼斯。
傑尼斯這個事務所是什麼地位就不用講了,反過來說,不管這個藝人長多帥,演技有多棒,拍了多少廣告,多受人喜歡。
只要他不發歌,不好意思,就不算是正式出道。
那麼,不算正式出道的代價是什麼呢?
在傑尼斯的話,就只能每個月拿15萬日元。
許多粉絲都在罵,但傑尼斯依舊我行我素。
當然了,就這個規矩本身,並沒有誰誰說全RB的藝能事務所都要這樣。但,許多藝能事務所不強調,卻會去執行。
甚至,就算是歌舞伎家族裡面的藝人,也會發歌。
可以看做給這個‘規矩’面子。
事實上,這個必須正式發歌才算正式出道的規矩,太RB了。
就好像許多的大公司,面試大學畢業生的時候,著裝要求只寫衣著得體,可若是畢業生不穿著黑色的西裝黑色皮鞋,不拿黑色公文包。
那不好意思,面試絕對失敗,甚至會有人出來罵:你禮貌嗎?你懂不懂規矩?
在巖田武看來,他實在是不喜歡這個規矩,根本就沒必要,有些人就只適合演戲呀。
但,在這個規矩之下,產生的結果就是,RB的樂壇確實非常的厲害。
而且,RB的藝人,基本上都是能演又能唱。
此刻,千鳥淵之前,看著這丫頭淚眼婆娑,巖田武衝動了。。。
“我有辦法。”
“?”停了,不哭了,淚眼婆娑,一臉驚訝,小忍看著眼前的大叔。
巖田武臉上還是有些不自然,可畢竟夠兇的,“其實,我打算拍個電影,唱歌什麼的,我幫不了你,可是,如果你能來出演電影,要是表現的好,那麼,唱歌的方面,大概就會有人幫你了。”
按照成人的理解,那就是小忍有名氣了,就算是唱的不好,可也能通融一下,訓練一番,自己花錢出歌,賣多少也不在乎。
這算是有些作弊了,可面對那種‘規矩’,似乎也沒有太好的法子,很多人也是這麼幹的。
但,小忍就是一個小女生,她的理解就不一樣了。
“我不想讓姐姐幫忙。”
她現在能想到的能幫忙的那個人,就是她姐。
巖田武一聽,他就想笑,“你討厭你姐?”
“不是。”
“那為什麼?”
“她已經很忙了。”
這話聽到巖田武的耳朵裡,老夫這個心呢……
等一下,什麼老夫呀!
差點兒被這丫頭帶溝裡去,豈可修!
小忍以前從來沒有說過這麼多話,特別是跟一個陌生人,好吧,巖田武並非是絕對陌生人,之前還請過一頓呢,對不對?
可兩人滿打滿算認識到現在,也就一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