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律師已經和趙芊芊取得了聯絡,而趙芊芊則是透過趙桐這邊很快就拿到了秦家給明山律師事務所打款二十萬的證據。

明山律師事務所,就是幫著那二十多個人打官司,說何遠跟他們的衝突是打架鬥毆的那個事務所。

嚴格來說,何遠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因為當時路過那個路段的車不少,在何遠他們發生衝突之前,只要有人透過行車記錄儀拍下了是那二十多個人先用車別停了何遠他們的車,然後主動拿著各種傢伙下車把何遠他們包圍起來,就足以證明這二十多個人是有備而來,而何遠他們是以受害者的身份進行的正當防衛。

畢竟對方都拿著傢伙圍上來動手了,難道還能站在原地捱打不成?

除此之外,張律師還想到了一點,那就是要證明何遠跟著二十多個人之間沒有任何恩怨,並且還要深挖這二十多個人為什麼要找何遠他們的麻煩,只要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弄清楚,這件事就好辦了。

很快趙芊芊就帶著趙桐趕到了警察局,跟張律師瞭解到了詳細的情況,當趙桐知道明山律師事務所竟然也參與進來的時候,臉色一下就變了。

“趙經理,張律師,這件事你們不用管了,交給我來處理!”

張律師好奇,“趙行長,您有十分的把握嗎?根據我的調查,這個明山律師事務所還是很專業的,加上秦家願意出錢,他們肯定會非常賣力。”

趙桐冷哼一聲,“明山律師事務所的老闆名叫趙明山,是我侄子!我這就打電話把他叫過來,讓他把錢給秦家退回去!”

張律師和趙芊芊互相看了一眼,沒想到事情竟然在這裡出現了轉機。

只要明山律師事務所退出,以張律師的手段,還不是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於是趙桐一個電話打過去,不過十幾分鐘的時間,趙明山就親自來到警察局,不僅明確表示不會再管這件事,還代表明山律師事務所向何遠道歉。

趙桐這才微微點頭,當著趙芊芊和張律師的面教訓了趙明山幾句,這件事就算是過去了。

隨著趙明山退出,張律師就開始行動起來,再加上何遠給了張律師便宜行事的權利,他直接就開出了兩萬的懸賞,誰能用行車記錄儀的影片證明是那二十多人尋釁滋事在先,就能拿到兩萬元的獎勵。

在趙桐的幫助下,懸賞的訊息很快就擴散出去,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就有一個男人走進警察局,表示可以提供影片。

有了影片提供的證據,而且還沒有人能夠證明何遠和這二十多個人之前就有過恩怨,所以這件事就很明顯了,何遠四人不需要承擔任何這責任,而那二十多個人很可能因為故意尋釁滋事、聚眾打架鬥毆被拘留。

之所以說是可能,是因為張律師已經和他們接觸過了,只要他們把指使他們這麼做的人說出來,何遠就可以不追究他們的責任,否則他們不光要面臨拘留,還要賠償一筆錢。

千萬不要懷疑張律師的能力,讓他去對付這些不懂法的社會閒散人員,那就是吊打的局面。

二十多個人裡面那個領頭的很快就認清楚了現實,果斷把他後面的人給賣了。

一個名叫李承的人給了他十萬塊錢,讓他帶著人去找何遠的麻煩,如果能把何遠還有喬楠綁回來,另加五十萬!

張律師馬上把這個訊息告訴了何遠,何遠有些好奇,扭頭看向趙桐,“趙行長,你知道李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