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半個小時裡,殘心和管人大師給陳熵講述了關於「嘉悅公主」身亡的真相。

與阿萌這種獨立虛擬主播不同,嘉悅公主是隸屬於一家娛樂公司的企業勢虛擬主播。

一般來說,前者更加自由,直播起來無拘無束。但是這種主播沒有靠山,很難獲得大量的推廣資源。在夜樞城這種娛樂行業瘋狂內卷的環境下,大部分獨立虛擬主播工作了一兩年,賺到的錢可能還不如找個廠子打一個月零工。

而後者則恰恰相反。企業勢虛擬主播的背後有娛樂公司撐腰,公司會給旗下主播們大量的推廣資源,甚至安排專門的經紀人團隊為他們服務,可以幫助他們光速走紅。

不過凡事總講究等價交換,企業勢虛擬主播幾乎沒有任何自由可言。他們在螢幕前是受到萬人敬仰的偶像,在螢幕後卻只是公司養的一條狗,毫無地位和尊嚴。

畢竟就連金宇創這種真人明星都是可以被娛樂公司隨意替代的消耗品,虛擬偶像的地位自然比真人明星還要低。一旦虛擬偶像得罪自己的公司,上頭完全可以把她踢走,第二天就換一個新人來使用這個虛擬形象進行直播。

至此,這些地位低下的企業勢主播為了保住這份工作,就只能完全服從公司的命令安排。哪怕是被要求在直播時做一些違揹他們意願的行為以博取節目效果,他們也只能遵從。公司甚至會經常要求他們通宵加班直播,只因為公司覺得他們當月的業績沒達標。

然而他們工作這麼辛苦,每個月拿到的工資卻少得可憐,直播間的打賞也基本進不了他們的口袋,而是被他們上頭的公司收入囊中。

這也是為何這位爆紅主播「嘉悅公主」的扮演者,竟然會被發現死在龍門區的貧民地帶。

“嘉悅姐姐生前是個很善良的人,和我的關係也不錯,之前也做過幾次聯動直播。”殘心皺著眉頭,眼神有些悲傷:

“她在死前的一天曾經告訴過我,她已經連續三個月沒有睡夠超過五個小時的覺了。她每天不是被公司要求進行二十四小時的通宵直播,就是凌晨被叫起來探討第二天早上的直播活動。”

“嘉悅施主也對貧僧說過相似的話,所以貧僧有理由懷疑她並非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而猝死。”管人大師微微頷首,應聲回答道:

“儘管花月公司已經把她的屍體回收走了,並且不公佈屍檢報告,但貧僧認為她一定是被公司逼迫進行高強度工作,最後過勞死的。”

“真是典中之典~夜樞城裡壓榨工人的公司不在少數,資本家們就是這樣慘無人道。”陳熵聽後,順手捏捏發酸鼻樑,感嘆道:

“不過她也真是挺傻。要是我遇到這種公司就直接跑路了,我可不會拿自己的命去給別人打工。”

“不是你想的這樣!她其實早就打算要離開這家公司,但她做不到!”殘心卻有點激動地反駁道。

“為什麼?”陳熵側目問道。

“這是她當初與花月公司簽下的工作合同。”殘心從手機裡翻出了一張照片,遞給陳熵看:

“協議裡藏著很多對她極其不利的條款,但她當時被公司的招聘人忽悠住了,因此完全沒有發現這些不利條款。”

陳熵拿過殘心的手機,上面是一張合同協議,合同底下則簽著「嘉悅公主」的真人姓名。

他看著合同上密密麻麻的字眼,並且挑選了幾個重要條款小聲讀了起來:

“藝人只擁有本公司虛擬主播形象的使用權,並不掌握所有權。藝人使用公司旗下的虛擬主播形象獲得的一切盈利都歸公司所有,且在使用虛擬主播形象期間必須無條件聽從公司安排。”

“由於虛擬主播的工作性質特殊,藝人不會被算作公司的正式員工,因此公司無需為藝人購買工作保險,也無需遵守《夜樞城勞動法》來向藝人支付工資或安排勞動時間。”

陳熵讀到一半時便感覺不太愉快,出聲吐槽道:“這不就是擺明的壓榨老實人嗎,這種霸王合同換我絕對忍不了!”

殘心卻指了指下面的一行字,說道:“你再看看這行條目。”

“該合同的期限為五年。如果藝人在合同期間主動違約,需要賠償公司等同於十年工資的違約金,且藝人在十年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不僅如此,如果藝人在合同期間意外身亡,公司擁有對藝人遺體的使用權,可以對藝人的遺體隨意處置...”

陳熵讀完這條訊息後,總算是明白了殘心之前說的“做不到”是什麼意思了。

“我艹!這公司的高層可以全部拉出來開個路燈掛飾博覽會了吧!”陳熵的聲音提高了好幾分貝,蹙著眉頭抱怨:

“但我有一點不明白,他們為啥要回收藝人屍體?這幫人不會是戀屍癖吧?”

提及此事,殘心的面色變得更加陰沉了,似乎不願意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