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交到了封信的手中。

讓他拿去交給他朋友,改詞之後讓張家榮唱的。

果然,版權糾紛的官司要來了嗎??

她正準備佯裝傷心,好糊弄一波林夕的時候。

就聽見她最忠誠的小助理,用著最溫柔的語氣。

說出了讓她最扎心的話:“丸紅株式會社的社長決定,免費授予原曲的版權給予咱們用來使用和改編。”

姜黎:“?????”

“不是,這是為什麼呀?”她十分的不解,怎麼還能有上趕著送免費體驗的呢?

“當然是咱們這首歌曲,又讓他們的原曲熱度上漲回來了唄。”林夕非常自豪的說到。

以往可都是她們丟掉臉面,拉低姿態。

求著讓人家把版權授權給自己,不僅如此,還要在花上一大筆授權費用。

這回可算是漲了一回臉了。

對方主動放棄授權費不說,還讓咱們隨便改編這首歌曲。

姜黎:........

秀!!

你們這波操作,可真秀!!

早知道就去棒子國輸出這一波了!!

他們那邊可是‘啥都是我的’。

絕不會像你們霓虹國,這麼毫無原則!!

你們這群叛徒!!

姜黎在心裡怒吼著。

*

床頭屋漏無干處,雨腳如麻未斷絕。

霓虹國的這波免費授權的操作,不僅沒能像姜黎計劃中的那樣。

消費出去好大一筆的‘版權侵犯精神費’不說。

自家的經紀人,封信還帶領著張家榮奔走在各大綜藝裡。

不僅如此,他還給正處於事業上升階段的步鴻以及李星月塞了好幾個廣告代言。

也就是說,在第一波大額的分成到賬之後。

另一波像座大山似的通告費、代言費立馬就要壓了過來。

姜黎當場傻眼......

不對啊,你這個小夥子......有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