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剪不斷理還亂(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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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來得太突然,聶楓不知道薛雲霞已經離了婚,來的路上只是聽小喬喬說爸爸不要他和媽媽了,還以為他們可能在鬧離婚分居了。剛剛才知道兩人已經離婚兩年多,而楚鵬燾和顏悅色的神情,還給孩子買機器貓,後來甚至跪在地上哀求,而薛雲霞對他態度冰冷,聶楓還正想勸說兩句,楚鵬燾已經一耳光打倒了薛雲霞,又拼命搶奪自己懷裡的小喬喬。喬喬驚聲尖叫,似乎對父親恐懼異常。
這只是一轉念間,聶楓便明白了個大概,抱緊喬喬,左腳跨出猛地一別,將楚鵬燾摔了個跟頭。
這時候薛雲霞已經爬了起來,嘴角留著血,顧不得找眼鏡,慌亂地跑過來伸手要抱喬喬。
聶楓將喬喬交給薛雲霞,隨即擋在了她們母子面前。
楚鵬燾爬起身,指著聶楓吼道:“你媽的狗警察死條子,敢勾引我老婆!還敢打我?老子和你拼了!”撲上來朝聶楓面部就是一拳。
聶楓後退一步:“住手!再不住手我可不客氣了!”
楚鵬燾一拳打空,一個踉蹌差點自己摔倒,罵了一聲“去你媽的!”站穩了又一拳朝聶楓的面門砸了過來。
聶楓眼中兇光畢露,冷哼一聲,抬左手抓住他打過來的右拳,錯步擰腰,一招背摔,將楚鵬燾重重地摔在地上。隨即反手一擰,將他右臂擰轉過來,同時右膝朝他後背猛地跪落,能聽到他脊背骨骼幾乎要斷裂的嘎嘎聲,楚鵬燾長聲慘叫。
聶楓將他手臂擰在後背,已經制住了他,卻沒停手,一把抓住他的頭髮,將他的腦袋重重地在水泥地面上猛撞,直到趕過來的娛樂場保安大叫讓他住手,這才停住,依舊抓住他的頭髮,慢慢轉過頭來,盯著趕來的保安。那冷酷的眼神,將幾個保安嚇得一哆嗦。而他手底下的楚鵬燾已經被撞得頭破血流,嘴裡門牙都鬆了,鮮血不停流淌在水泥地面上,已經昏死了過去。
保安們見聶楓下手如此之狠,此刻又目光兇狠地盯著他們,都禁不住膽寒,面面相覷,不敢上前,其中一個大著膽子,揮舞著橡皮棍叫道:“你……你是誰?為什麼打人?”
薛雲霞抱著喬喬,搶步上前:“他是警察!——聶警官,你……你沒事吧。”
聶楓眼中兇光這才慢慢褪去,將楚鵬燾軟軟的腦袋放在水泥地上,站起身,掏出警官證遞了過去。
這保安是協警,小心地接過聶楓的證件看了看。警官證上聶楓的照片下面,寫著他的姓名、編號,以及工作單位柳川市西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保安表情頓時鬆弛了下來,趕緊叫其他保安們將橡皮棍放下,陪著笑將警官證還給了聶楓:“哦,原來是聶刑警,不好意思,我們不知道,呵呵。”轉頭盯了一眼地上一動不動的楚鵬燾,“這小子是逃犯吧?打得好,活該!”
聶楓回過頭望向依舊反著手趴在地上頭破血流一動不動的楚鵬燾,心中一驚,急忙上前蹲下身,檢視了一下他的頸動脈,發覺還有跳動,這才鬆了口氣,將他翻了過來,掐住人中,片刻,楚鵬燾終於發出了一聲痛苦的呻吟,閉著眼睛蜷縮著喘著粗氣。
聶楓站起身瞧著頭破血流的楚鵬燾,心頭沉甸甸的,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打得這麼狠,他不敢相信這是自己乾的,抬起手看了看手掌,除了刑警學院時警體課上帶著防護用具進行過散打訓練之外,他記得起來的真正的打架,已經是很多年前讀小學的時候了,而且那時候都不叫打架,最多算得上拙劣的摔跤而已。
為什麼這一次動手,下手如此之狠?他怔怔地看著自己的手,想不明白,難道是因為看見薛雲霞被打,把自己激怒了?不對,他記得,自己考上刑警學院就讀法醫以來,從來沒有被什麼事情激怒到大打出手的地步。
對了,他想起來了,前幾天,他飛車追捕那兩個搶匪,引動超能力,閃電般制服兩名劫匪的時候,也是把那兩人擰斷了手臂,打得跟蝦米一樣蜷縮在地上嘔吐不已,下手也很重,不過,那時候他沒有多想,因為那種情況下出手重一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他那時面對的是兩名正在實施犯罪的持刀亡命匪徒,而且是在超能力發動的情況下,出手控制不住,可是剛才呢,對楚鵬燾為什麼下手也這麼重?如果不是保安趕來,自己還會繼續打下去,那楚鵬燾究竟會怎麼樣就難說了。
這又讓他想起了和佟姍在夜市的時候,與那幾個小太保的交手。明明自己已經用防暴強光電筒令那大高個暫時失明,失去了進攻能力,自己卻還要在對方命根子上重重踢了一腳,那一腳估計足夠那大高個在床上躺上好幾天下不來的。
三件事情聯絡在一起,讓他有了一個令人膽寒的推測——難道,是那超能力的影響,才讓自己變得如此暴力?如此兇狠嗜血?
他心頭一沉,不過,仔細想想,平時的自己,並沒有出現冷酷無情的一面,很可能是對方的暴力激發了自己的暴力,而在超能力影響下,自己的暴力程度變得很重。而重到什麼程度,只有老天爺才知道。
薛雲霞抱著喬喬走到聶楓身邊:“聶警官……?聶警官?”
連叫了兩聲,聶楓才從沉思中清醒過來,轉頭望向他們:“嗯?”
“你沒事吧?”薛雲霞並沒有看地上痛苦呻吟的楚鵬燾,而是滿目擔憂地望著聶楓問。
聶楓笑了笑:“我沒事。”轉頭看了看地上的楚鵬燾,“我最恨人家打女人,所以,出手可能重了點。”
薛雲霞勉強一笑:“這已經算輕的了,他被高利貸打的時候……算了,他沒事的,等一會好了會自己走的。”
“嗯,他喝醉了還開計程車,很危險,按道理應該送交本地公安派出所,將他留置到酒醒再放他走,既然他現在生活窘迫,這樣會讓他丟了飯碗的。還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