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一出,一臉懵的馬克便被帶到了法院的看守處,等候著接下來的處理。

望著面前紮實的大鐵牢們,馬克忍不住爆了聲粗口:“這尼瑪到底是怎麼回事?”

再怎麼聽不懂英文,可現在的處境卻很明白的詮釋了當前的事實。

他被抓進牢裡了。

自己剛剛不還在出租屋裡,正慶祝著還清債務,期待著往後的美好生活嗎?

怎麼現在卻被FBI給抓了?

還是外國佬審判的?

“TMD!”

“老子是華國人啊!”

想到這裡,馬克忍住不握起拳頭往靠椅上一砸,“砰”的一聲大響驚動了外面執守的法警。

“安靜!”

一聲呵斥,馬克猶豫了會,最終還是鬆開了拳頭。

馬克並不慫!

目前的當務之急並不是和這裡的人產生衝突,而是要搞清楚是怎麼一回事,然後尋找一條出路。

思索間,馬克的頭有些迷糊,腦袋昏昏沉沉,眼皮一搭,便靠在椅子上睡了過去。

睡夢中,一股記憶湧現。

是原主的記憶。

原主叫做馬克·格里爾斯,英給男人,家住倫敦,父母尚在,曾經是一名芝加哥大學電腦科學專業的學生。

為什麼說曾經?

因為他現在屬於肄業生。

在大學期間,馬克與幾名同學一起開發了一個圖片搜尋引擎。

因為技術新穎,剛一開發便獲得了天使投資人的百萬天使投資,作為專案開發者,馬克自然是激動不已。

隨即便辦理了退學,與他的團隊在伍德朗街周圍的某處租用了一個車庫,立志要成為另一個從車庫登頂全美網際網路行業的巨頭。

退學過後,因為全心全意的開發與付出,因此馬克的事業發展的非常順利,那些風投們揮舞著鈔票,就差跪在地上求馬克接受投資了。

可是馬克志向遠大,他清楚的知道很多網際網路公司就是因為接受的投資太早,最終導致那些創始人被無情的一腳踹了出去。

馬克不想給別人做嫁衣,於是就拒絕了這些投資。

當然,馬克並不是要一直拒絕下去,網際網路公司的發展是肯定離不開資金的需求的,馬克只是想再做大一些,然後再接受投資。

昨天晚上,馬克的團隊在專案上又有了一個重大的突破,一夥人興奮的在車庫裡慶祝著,可由於聲音過大,引來了鄰居一家的不滿。

傑夫提著槍找上了門來,後來在警察的協調下,兩方才算結束爭吵。

隔天一早,酒醒了以後的馬克回憶起了前一天晚上所發生的事情,自覺是專案負責人的他認為還是要和鄰居解釋一下。

馬克希望,等未來以後成功後那些記者媒體去採訪他發家之路時,能給民眾一個好的印象,畢竟沒有一個人會不喜歡公司的總裁是一個謙謙君子的。

不是嗎?

這樣想著,馬克就來到了鄰居傑夫的家前,按了幾次門鈴都沒有人回應。

馬克準備離開,改日再來。

這時,馬克突然發現傑夫家的大門是掩著的,沒有上鎖。

好奇心驅使之下,馬克推開了房門,入眼便是倒在血泊中的傑夫一家。

馬克連忙上前想要檢視,但傑夫一家此時已然沒了聲息,剛拿出手機想要報警,就聽見了外面傳來的警鈴聲。

跟著,馬克想要出門和警察交談,但腳下一個踉蹌,被一把獵槍被套了一下,馬克撿起槍就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