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那天之後,霍去病好像換了一個人。再也沒有出去打獵,也沒有繼續胡鬧。一連消失了三天之後,風塵僕僕的出現在了自己該在的地方。

作為蘇任手裡最精銳的兵力,騎兵,只是一支由三千人組成的小隊伍。別看這股騎兵的人數很少,但個個都是參加過真正戰爭活下來的好手。而且每人雙馬,盔甲、兵刃一應俱全。甚至有些人竟然有三匹馬,戰馬還配備有盔甲防護。

霍去病在前段時間被蘇任任命為這支隊伍的統帥,同時還兼任著蘇任的親軍隊長。所以他幾乎從來沒有來過自己的軍營,今天是他第一次出現在自己的大軍面前。三千人的陣仗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烏泱泱的站在校軍場中,一個個盔明甲亮,連戰馬都不發出半點聲音,那種自帶的殺氣嚇的附近的鳥兒都遠遠的離開。

副將是一個鬍子拉碴的漢子,身材高大不說,樣貌粗狂的嚇人。從深灰色的眼睛可以看出,這人應該不是純正的漢人,至少也不是純正的漢人血統。旺盛的毛髮遮擋住了那張略帶稚嫩的臉龐,第一眼看過去都以為這人是個三十多歲的漢子,實際上此人不過十七歲。

“末將趙破虜見過少將軍!”趙破虜抱拳行禮,身上的盔甲嘩啦啦亂想。

趙破虜是個漢胡混血,他的父親是匈奴人,目前是漢人。從小在部落中總是讓人看不起。不等趙破虜長大,父親在一場戰爭中戰死,只留下母親和他就過的更加苦難。後來母親也勞累致死,趙破虜這個帶著漢人血統的孩子便被趕出了部落。當時的趙破虜只有十歲。

一個十歲的孩子在草原上游蕩後果是非常可怕的,能活過三天已經算是命大。好在趙破虜長了一副好身板,先一個人流浪,後來加入了一夥馬賊這才能活到今天。跟著馬賊風餐露宿,惡事做絕。無論是匈奴人還是漢人在趙破虜眼中都不能算作親人,直到蘇任將他從荊棘哪裡要過來。

“你就是趙破虜?將軍提起過你,讓我有事向你請教。”

“末將惶恐,定輔佐少將軍旗開得勝,飲馬狼居胥!”

“哈哈哈,這話小爺愛聽,從現在起你就是我的行軍司馬,給你一個月時間將這些懶蟲操練起來,小爺有大用。”

“諾!”

趙破虜抱拳下去,站在隊伍的最前面。霍去病拍拍身上的盔甲,將在場的三千人掃視一眼:“實話告訴你們,大將軍給我安排了一個肥差,只要辦好了,後半輩子吃香的喝辣的,醉生夢死都沒有問題!當然咱們參軍自然就要上戰場,死人不可避免,但是小爺希望你們一個個都活著回來。”

“大將軍讓我從你們中間挑選一千人,但是小爺不需要,只要八百,這八百人要最優秀的,小爺保證這一戰活著的混個亭長、縣尉不成問題,若不慎戰死,大將軍也會用和你們體重一樣的銅錢買你的命,還包括你們的戰馬盔甲,這他孃的是多少錢呀!”

“有人說,這麼優厚的回報應該是很危險的死士才對!不錯,和死士差不多,小爺要的就是死士,那些還沒開戰就尿褲子的鳥人小爺不需要,這些鳥人上了戰場不但不能幫忙還會害死旁的兄弟,小爺要的是袍澤,真正的袍澤,有沒有人有膽子跟小爺走一趟?”

“末將願往!”趙破虜第一個抱拳開口,沒有任何猶豫。

霍去病哈哈大笑:“小爺喜歡你,從今往後就跟著小爺混,等哪天小爺封侯拜將,也給你弄個大將軍噹噹!”

蘇任哭笑不得,帶著韓慶從校軍場西面那座碉樓上下來,倒揹著雙手搖頭苦笑。霍去病很好的繼承了他愛爆粗口的“好習慣”,不過也很具有煽動性,至少讓騎兵副將趙破虜甘願前往。或許這也是歷史路徑的不可偏移性,到底還是趙破虜跟了霍去病。

韓慶很有信心,他知道霍去病是蘇任的徒弟,也知道霍去病跟著韓安國學了不少兵法,更知道霍去病的性格就是個傻大膽。但是今天韓慶看到了霍去病的另一面。這小子若是認真起來,也是個難纏的傢伙,就那篇髒話連篇的演說,和校軍場三千騎兵的眼神,就已經說明這個基本沒在騎兵營中待一天的騎兵將軍用了半柱香的時間,便控制住了嬌縱不可一世的騎兵。

“哎!也不知道這小子能不能成?”蘇任嘆了口氣。

韓慶一笑:“雛鷹總有走出鷹巢的一天,若經不起狂風暴雨是沒辦法變成傲視蒼穹的雄鷹的。”

“就怕一個不小心折斷了翅膀,日後再沒有翱翔天空的能力了。”

“先生多慮了,雄鷹永遠都是雄鷹,無論翅膀折斷多少次依舊能爬起來,只有鵪鶉才永遠將腦袋縮在羽毛之下,哪怕偶爾展示一下飛翔的本領,也很快就會落地,重新把腦袋縮在羽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