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七章 預案趕不上現實(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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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柳青的同意之後,秦昆就開始運作此事。
他給柳青的預案是這樣的:
首先是給那幾個影片買流量推送。
直接買平臺的流量。
這就跟買廣告位一樣,花多少錢,平臺能夠將那些影片推廣到多少使用者面前。
眾所周知,痘印的演算法特別厲害,大資料推送效果堪稱恐怖。
這幾個發影片的賬號粉絲數量都不多,買推送花的錢也不多。
並不會買多大的流量。
秦昆還沒有花錢炒紅別人的高風亮節。
只是,要將這件事情發酵,就那幾個影片的播放量顯然難以服眾,有必要推送一下。
花個千把塊錢就是了。
然後,花錢給幾個有合作的新媒體公司,讓他們在幾個社交平臺轉發那幾個影片。
再然後,再由自家公司的那些賬號來認領:
“是的,確實有這麼回事,影片裡面的那個瘸子就是我們公司的總經理,那個年輕人就是我們公司的老闆,我們是一家正能量的傳媒公司。”
接下來,就應該接受媒體的採訪了。
有媒體主動採訪,那當然是最好的。
沒有媒體主動採訪,那就砸紅包,讓媒體主動採訪。
不管是電視臺還是報紙雜誌都好。
那東西雖然現在的普及程度並不那麼高,但是在大多數老百姓心目中,還是屬於權威。
再接下來,天元傳媒的各個賬號又把接受採訪的文章影片什麼的都擺出來,再炒一波熱度:
“看,我們公司的善舉得到了權威媒體的認證,我們是被權威媒體認證為正能量的新媒體公司。”
秦昆再在直播中提起這樣的事情:
“最近有一些媒體報道了我們公司簽約一名身患絕症的流浪歌手併為她提供全額醫療費用的事情,是的,確有此事,不過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我相信任何一個有能力的人面對那樣的情況時,都會做出和我一樣的事情來。希望大家以後的關注能夠更多的在她的歌聲上面,而不是歌聲以外的事情上。”
一波流程下來,按照秦昆的估計,大概需要十幾萬到幾十萬的樣子。
推廣效果好,十幾萬就夠了。
推廣效果不好,那就得繼續砸錢,得幾十萬才行。
可是,能夠提高公司的知名度,給公司塑造一個正能量的形象,那價值就不值幾十萬。
特別是對他們帶貨主播來講,公眾形象更加的重要。
能夠塑造一個正能量的形象,帶起貨來更讓人信服。
後來很多帶貨主播都會選擇做公益,也是因為這樣的原因。
——要不是他們的名聲實在是太差勁了,又怎麼可能會去做公益?
真的有那麼高的道德,就不會割粉絲的韭菜割的那麼狠了。
天元傳媒簽下莫小蝶並且承擔她所有的治療費用這件事情,並不是為了提高公司形象去做的,但宣揚起來,確實能夠提高公司的形象。
自己要主動的炒作這件事情,但是不能讓別人看出來是自己在主動炒作的——至少不能讓行業外的人看出來是自己主動在炒作的,這一點很重要。
做好事不留名,還是刻在很多人潛意識裡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