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錢,沒得退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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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侵佔公司財產超過三百萬,這個數額應該差不多吧?”柳青又問道。
賀鋒想了一下:“我沒有得到那麼多錢,因為這裡面還有著給別人的回扣。但你說我讓公司損失了那麼多錢,那差不多是這個數。”
“現在,擺在你面前的有兩條路。”
柳青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一條路,把你吞下去的那些錢吐出來,給我錄一個認罪的影片,籤一份認罪書,離開公司。”
又伸出一根手指,
“第二條路,我們報警,用這些證據把你送進去。我向你保證,我會請最厲害的律師,為你爭取到頂格的判決。十年有期徒刑,那只是最低。我的要求是,無期徒刑,讓你一輩子都在監獄裡。”
秦昆差一點沒忍住要提醒他在實際操作中無期徒刑並不是真正的無期,一般十多年就放出來了。
但想了一下,這不是抬槓的場合,就忍住了沒說,只道:“老闆你放心,我有很厲害的律師朋友,一定能幫你實現這個願望。”
柳青看著賀鋒:“現在你告訴我,你要選哪一條路?是私了,還是讓我們把你送進去?”
賀鋒沉默了一會兒,苦笑道:“那你們把我送進去吧,錢我不會給你們的。”
柳青愣了一下:“你寧可坐牢也不願意退錢?”
賀鋒點了點頭。
秦昆冷笑:“你知不知道,我們不只是能把你送進去判個十年以上,同時還可以提起民事索賠,這個錢你還是得退的,而且一分都不能少!也就是選第二條路,牢,你得坐。錢你還得賠。”
賀鋒搖了搖頭:
“我知道那個道理,但是,我沒錢退。我兒子今年結婚,親家那邊的要求就是要在鵬城有房有車,要不然就結不了婚。那些錢我都已經給他買房買車用於結婚,沒得退了。”
說這話的時候,他語氣裡頗有一些怨氣。
也不知道這怨氣是衝著面前兩個人來的,還是衝著那個親家來的。
如果親家沒有那樣的要求,也許他不用做這樣的事情,不會遭受牢獄之災。
柳青和秦昆對視一眼,都知道這個錢大概真的是沒法退了。
賀鋒自己說到手的沒有三百萬,就算有三百萬,那也不夠在鵬城買房買車的,怕是房貸都欠了不少。
這種情況下讓他退錢,難度有點大。
秦昆心情相當鬱悶——他還跟柳青說好了,就用賀鋒退回來的那些錢作為公司的啟動資金,現在人家都沒錢退了,那拿什麼來啟動?
然後想起一件事來,冷笑:“你在鵬城不是有房子的嗎?把你那房子給拍賣掉,也夠補上公司的虧空了。”
賀鋒神色很平靜:“恐怕要讓你失望了,那房子不是我的,是我前妻的。”
“前妻?”秦昆一愣,“你什麼時候離的婚?”
“去年底,我就離婚了。我出軌,所以淨身出戶,所有的財產,包括房子,都過到了我前妻名下。”賀鋒道。
“你胡說!”秦昆憤怒的說道,“你現在還住在那房子裡!前些天我還看到你們在一起逛街。”
“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幾年,離婚了,我們還可以是朋友,一起逛街應該算是很合理的事情吧?”賀鋒反駁。
然後又說道:
“至於跟她住在一起,是這樣的,我在那裡住了那麼長的時間,急切間也找不到住處,就跟她商量,租一個房間,每個月給她六千塊錢的租金。對,我現在是她的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