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吃了一驚:“公司幾百萬的投資,大半都落入到了賀總的手上?秦總監你這指控有點嚴重了,有證據嗎?”

秦昆老實的說道:“有一部分有證據,有一部分沒有證據,但是能夠看得出來。”

“有證據的那部分,證據確鑿嗎?”柳青又問道。

“可以把他送進監獄。”秦昆道。

秦昆這是要告御狀了。

他也是試探了一下柳青的態度,才說出這樣的話來。

他覺得柳青應該是希望他告這個御狀。

如果自己的判斷有誤,那就只能打包走人了。

柳青心裡一喜。

沒有誰會喜歡自己的公司出一個大蛀蟲,那坑的可不是別人的錢,而是自己的錢。

甚至還不只是坑錢的問題,正如秦昆所言,還會讓公司錯過發展機會。

那才是最大的問題。

只是他有一些疑惑——既然秦昆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又對那個賀鋒不滿,為什麼不早一點把證據拿出來呢?

——難道我看上去有那麼英明神武嗎?

問道:“那些證據,你什麼時候獲得的?”

秦昆道:“一開始我就懷疑,著手收集證據,是四五個月前的事情。”

“那……為什麼以前不向總部報告呢?”柳青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秦昆愣了一下,然後苦笑:“賀總本來就是總部調過來的人,我不知道那裡面有多深的水,向總部報告,我不敢。除非我能直接向當時的蘇董事長報告。可是我沒找到那個機會,蘇董事長就沒了。”

這麼一解釋,柳青就明白了,說道:“秦總監你有心了。”

頓了一頓,又問道:“你想要這些證據換取什麼?”

他學歷低,沒有商場閱歷,二三十年的時間都是在底層摸爬滾打。

但這不代表他是一個傻子。

人家辛辛苦苦的收集證據,出於公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必定是有所求。

那個證據,不可能白白的給他。

他得問明白對方所求是什麼,才能確定要不要那些證據。

——不要那些證據,他照樣可以開除掉賀鋒,只不過沒辦法挽回損失。

如果秦昆要的比公司損失的那幾百萬還多,那就沒必要要那些證據了。

秦昆愣了一下,有一些不好意思了,但並沒有隱瞞自己的意圖:

“我想要當這家公司的總經理,獲得這家公司的股份。”

“多少股份?”柳青問道。

秦昆猶豫了一會兒,試探著報了一個數字:

“百分之二十……”

柳青失聲笑道:“百分之二十,這不可能,我可以不要你的證據,我也不會給你那麼多的股份。”

秦昆不服氣:

“我覺得我值那個價。我可以和老闆你簽訂對賭協議,由我來當總經理,一年時間內給公司賺多少錢,達不到我連年薪都不要。達到了老闆你再給我那麼多的股份,如何?”

柳青還是搖頭:“我來這家公司,我媽給我的啟動資金是一個億,要是給你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那就是兩千萬。我覺得你這個價開得太高了。”

“一個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