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挑明(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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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走在一起,莫小蝶老是看著葉默的手,自己的手有點蠢蠢欲動,想要牽住那一隻手。
但終究還是沒有那樣的勇氣。
讓葉默來揹她,理由是自己的體力不支。
但牽手,真的找不到一個合理的理由。
上山的時候可以牽手,下山的時候真不好牽手。
雖然她很想主動的把手伸過去,但終究還是沒有那個膽量,一直到下山。
下山時都已經黃昏了,他們開著車去別達,車停到一個地方,就去逛街。
買點東西,然後吃一些特色小吃。
都沒有去正規的餐廳吃飯,這樣吃一點,那樣吃一點,慢慢的就吃飽了。
東西也買了一大堆,好在開了幾輛車過來,也放得下去。
在逛一家首飾店的時候,葉婉容給她媽買了一對金手鐲和一串金項鍊。
——本來想買玉器的,可是她媽怕買玉器會上當,就說自己喜歡黃金,所以就買了金飾。
在選擇金飾的時候,葉母就低聲的問葉婉容:
“你說,我要不要買一件首飾送給小蝶啊?”
葉婉容愣了一下,然後說道:“話都沒有挑明,就這樣送過去,是不是有點不大適合?”
心裡倒是挺高興的。
她媽問出這樣的話來,那就意味著接受了莫小蝶的存在。
葉母哦了一聲,道:“我也覺得有點不大適合,但是不送點禮物,又怕會失禮。”
“沒事的,”葉婉容道,“小蝶是不會計較這種東西的。”
又笑著說道:“你可以在這裡先挑選送她的禮物,到合適的時候送給她。”
“挑什麼呢?”葉母問道。
她也是從窮日子裡過來的,不算特別的窮,但也算不上富裕。
這一年才算是粘著兒女們的光家境好了,還是面對著那些金燦燦的飾品,也不知道什麼更好一點。
葉婉容想了一會兒,道:“給她挑一個金鑲玉的項鍊吧,女孩子戴著也挺好看的。”
送禮物的重點不在於禮物本身,而在於送。
有這一份心就可以了。
接下來他們又挑了一個鑲玉的金項鍊,那是要送給莫小蝶的。
還買了一個金項圈,這個是送給葉婷婷的。
葉婉容要買單,卻被葉母制止了:
“這兩樣東西就不要你來出錢了,讓你出錢有點不大像話。”
自己把單給買了。
也不是多貴,加起來也就一萬多塊錢,她還是出得起這個錢的。
此外,葉婉容還給她爸買了一塊表,十幾萬塊錢的。
葉父當時是表示不要,可是買單之後,還是戴在了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