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九零章 沒給自己留後路(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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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旳幾天時間裡,柳青都留在羊城,就住在丁芸這裡。
除了辦理天元集團那百分之十的股權轉讓,還要和蘇綺做婚前財產公證以及婚後財產協議。
這公證和協議,都是最大限度的以法律的形式來保護柳青的個人財產。
有一些條款,柳青自己都不好意思提出來,是蘇綺主動提出來的。
“有沒有必要這樣啊?這對你有點太不公平了吧?”柳青都忍不住提出這樣的疑問。
他覺得兩口子過日子,沒必要計算得那麼清楚。
一定要計算,那也沒什麼。
那就公平公正的來計算那些東西。
可是,在現在的協議中,明顯是偏向於他的,這讓他感覺都有一些不好意思了,覺得這些條款就是在欺負對方。
對此,蘇綺的解釋是:“這個協議是為了離婚來做的,我沒有想過離婚,我想你也不會向我提出離婚,那就無所謂公平不公平了。”
柳青確實沒有想過和蘇綺離婚。
這個女人有著很強的經商能力,會成為他事業上的臂助。
長得也還漂亮,性格又好。
最為重要的,是這個不會拒絕他找女人,甚至還會幫著他找女人,幫著他維持後宮的平穩。
這麼優秀的女人,到哪裡再找另外一個去?
只要蘇綺不提出離婚,他肯定不會主動提出離婚的。
聽蘇綺這麼一說,也就理解了。
既然兩個人都沒有離婚的打算,那婚前財產公證和婚後財產協議怎麼來都可以。
提出一個偏向於自己這邊的協議來,也證明了蘇綺根本就沒想著要離婚,所以無所謂這協議公不公正。
蘇綺弄這個協議,更多的是在向丁芸表達自己並不打算離婚的決心,也是為了進一步獲得丁芸的信任。
不要說柳青覺得蘇綺這樣做受到了很大的讓步,就算是丁芸,從柳青這裡瞭解到協議的內容,也覺得有一些過了,對他說道:
“也沒必要那麼苛刻,差不多就行了,咱們沒必要做得太過分。”
柳青覺得委屈:“媽, 我沒有提出那些要求, 都是她自己提出來的。”
丁芸愣了一下, 沉默了一會兒,才說道:
“這樣啊……看來她是沒有給自己留後路了……”
柳青道:“她準備懷上我的孩子的時候,應該就沒有給自己留後路了吧。”
丁芸搖了搖頭, 笑道:“不一樣,結婚生孩子, 不一定就沒有後路。這個對自己苛刻到極致的財產分割協議, 才算是真正的不留後路。”
在她看來, 只有建立在利益上面的關係才是穩固的。
靠著情感來維繫的關係,非常的薄弱, 一旦情感沒了,關係就破裂了。
而情感這種東西,本身就是靠不住的。
丁芸只是稍微想一下, 就能夠明白蘇綺弄出這麼一份協議的用意, 無非是讓自己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