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危險(第2/2頁)
章節報錯
到了中午飯點時候,小雯調的鬧鐘響了起來,她不情不願的從床上爬起來,揉著眼睛,頭都沒有梳就披頭散髮的出門給他打飯去。
五十塊錢一天,拿了這個錢就要幹活。
吃完飯,柳青也沒有繼續矜持,就躺在了床上準備午睡,小雯更沒有矜持,躺到了他的旁邊。
雙人床很大,兩個人中間還隔開了一二十厘米。
只是兩個人都睡著之後,這個距離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醒來的時候,柳青發現小雯一條腿就擱在他腰間,一隻胳膊還摟著他的脖子。
而他的手也沒有放在什麼好地方。
連忙抽出手來,然後將她的胳膊和腿都從自己身上移開。
這都是睡著了無意識的行為,誰都控制不了自己睡著之後的行為。
只是,這個勢頭讓他感覺有點危險。
他是真的不想讓這個女孩子給睡了。
這姑娘不是他喜歡的型別。
最主要的還是那句話——作為一個未來的富二代,他覺得他值得更好的。
接下來的日子裡,兩個人的世界都是那樣過的。
看上去曖昧得不行,但實際上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柳青沒有那個心思。
小雯上夜班累得要死,下班回來只想著睡覺,也確實沒有那個心思。
不介意只是不介意,並不表示一定要。
柳青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太隨便,但不是自己的女人,跟自己隨便,他也不會討厭。
兩個人相處,雖然經常的鬥嘴,氛圍其實還是比較融洽的。
柳青覺得這樣也挺好的。
有這麼個人來幫助自己,生活上確實方便了很多。
在柳青出院的第二天,打柳青的那個傢伙的家屬就找到了物業公司談判,表示他們願意負擔柳青的醫藥費用,額外再給柳青一萬塊錢,換一個私了。
柳青只是受了輕微傷,所以這算不上刑事案件,只能算治安案件,私了的話,拘留都不需要。
可是柳青沒有同意,表示醫藥費誤工費他們必須得承擔,該拘留的也得拘留。
後來那家屬將額外賠付的費用提到了一萬五,柳青還是沒有同意。
再過一個多月他就要成為富二代,一萬五千塊錢對他來講意義不大。
把他腿都打斷了,那必須得進去。
該賠償的也得賠償。
不賠償就打官司。
就算現在沒錢打官司,等以後他成為了富二代,一樣的會打官司。
何況物業公司也表示,他要打官司的話,公司會支援他。
柳青的態度如此強硬,那家屬也沒有辦法,只能放棄談判。
那個打人的傢伙還是進了拘留所。
這也算是一個讓柳青心情愉悅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