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呀,看我幹嘛!”

“我是想著,現在不穿的話,鞋還是新的,你倒騰倒騰賣了,沒準還能回本。”

林森笑吟吟的看著她。

視線中,丁建國的表情先是有些呆愣,下一刻臉色一變,像極了一隻受到侮辱的二哈。

探手將鞋盒從林森懷裡奪過,下把將裡面的鞋子扯了出來,隨後拽下標籤,半蹲在林森腳邊。

不言不語的將林森的左腳抬起,直接將手裡的鞋子,懟在林森的腳上。

因為用力過猛的關係,一開始還沒對準。

那行為,就好像一個剛經人事的新手。

丁建國當然不是第一次穿鞋子,她只是第一次給別人穿鞋子。

努力了三四次,才將鞋子穿到林森腳上,隨後將林森的左腿平放在自己白皙的大腿上,轉手將林森的右腿抬起。

這姑娘如果不彈貝斯,轉行去大街上擦皮鞋,應該也能掙到錢吧。

當然,擦皮鞋的姿勢,一定要把握好。

林森晃了晃腦袋,左腿忍不住動了動。

因為穿著單薄的緣故,林森有種觸碰到山頭的錯覺。

畢竟,給右腳穿鞋的時候,丁建國難免要俯這身子。

這……可真是好一個…大姑娘。

或者說好大一個姑娘。

林森嘴角一勾,笑的稍稍有點放蕩,隨後又在丁建國抬頭的功夫,將臉上的笑容收了回去。

廚房門口,鍾曉芹的身影一閃而逝。

忙裡偷閒,想跟林森搭句話,剛冒頭就看到這樣一幕。

這男人果然不安分,一轉眼的功夫,別人都給他穿上鞋了。

腦海中思緒亂飛,本來準備放鹽的鐘曉芹,愣是把糖袋子舉了起來。

啊呀,鍾曉芹!你在想什麼?就穿個鞋而已,又不是幹了什麼事。

鍾曉芹自我安慰著,但想到林森勾搭她的種種表現,念頭一起,心卻更亂了。

客廳裡傳來悅耳的歌聲,丁建國彈著貝斯,給林森唱起了歌。

林森閉著眼睛,眼前是新人,腳上是新鞋。

有點快樂。

丁建國唱的很賣力,林森聽的很認真,鍾曉芹只是覺得吵鬧。

人與人的悲歡,真的不同。

………

“開飯了!”半個小時後,鍾曉芹在廚房喊了一嗓子。

隨後一道道菜品被她端上了餐桌。

丁建國並沒有發現鍾曉芹的變化,林森卻看到了鍾曉芹臉上微妙的表情。

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