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片面之詞(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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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她來講,有了證據,還不是最完美的,只有讓雷仁主動認罪,最終才能服己服他服眾,結起案來也簡單許多。
“說得倒是!”
昊帥回應一聲,便安靜了下來,既然把這事拜託給李美香,他自然是信得過人家。
這時,審訊官冷笑一聲,繼續對雷仁道:“你還真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啊!實話說吧,新元紡織一直以來都是明威服裝的合作物件,你為何如此狠心,不惜設局進行敲詐勒索?”
雷仁心裡一陣咯噔,但嘴上堅決不鬆口道:“長官,沒有證據,你可不能隨便栽贓啊,本人為人處事一向老實本分,怎麼可能做違法的事,你也說我們兩家公司是合作關係,那我為什麼還要坑害人家呢?”
事關牢底坐穿的事情,雷仁不可能就這麼輕易認罪。
“證據?”下一刻,審訊官遞給雷仁一張紙張,再聲質問道:“這份材料,你有什麼需要向我解釋的嗎?”
自不用說,紙張上覆印著的,正是潘雨晴嚮明威服裝支付一千五百萬賠償款的轉賬憑證。
還好當初昊帥有先見之明,大膽嚮明威服裝支付一半的賠償款,不然現在就算抓了雷仁,也只是作案未遂而已,又怎麼能坐實了雷仁的敲詐勒索罪?
雷仁看在眼裡,但也沒有多大的慌亂:“這個好解釋,新元紡織是明威服裝的供貨商,但新元紡織不守信用,嚮明威服裝供應大批劣質產品,導致我們損失慘重,進而不再信任新元紡織,決定跟其終止合作,同時根據合作協議,向對方索賠三千萬賠償款。”
“新元紡織的潘明哲自知理虧,但一時又湊不到那麼多錢,所以在前幾天先賠付了一千五百萬,明威服裝也不是不講理,知道潘明哲的難處,所以到現在都還沒向新元紡織催繳剩下的賠償款。”
說完,雷仁便將影印件還給審訊官,繼續道:“長官,事情就是這樣,你可不能聽信了居心叵測之人的片面之詞,就把我們當壞人抓了啊!”
這事太過蹊蹺,他自問沒留下什麼證據,潘明哲也明明認栽了,還乖乖支付了一千五百萬的賠償款,自己怎麼還會無端端地被抓了呢?
難道是潘明哲不肯服輸,透過強大關係,把自己一干人抓進來強行逼供?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更不能輕易認罪了,只要對方沒有確鑿的證據,明天之後,自己就能在律師的協助下,很快重獲自由了。
不過,雷仁忽略了一點,跟他一同被抓進來的,可還有著全有才和金昌銘呢,他自己硬氣了,但不代表別人也會跟著死扛到底啊。
這不,相比於雷仁的難纏,在另外兩個審訊室裡的全有才和金昌銘,果然老實多了。
“姓名?”
“全有才。”
“金昌銘。”
“你的身份?”
“明威服裝的採購總監。”
“明威服裝的生產總監。”
“你們為什麼要對合作夥伴新元紡織進行敲詐勒索?”
“長官,這不關我的事,都是雷仁的主意,我也是被迫行事……”
“長官,我願意坦白……”
……
之前他們還抱有僥倖心理,覺得事情做得那麼隱秘,應該可以瞞天過海,但被關押了半天,他們也煎熬了半天,精力基本耗盡了,臉上盡顯頹敗、惶恐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