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Yesterday(感謝“七靈吶”的盟主)(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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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員們來了又走,走了又來,陸陸續續,研究室裡沒了人影,只剩下他和教授還有零,他剛把八百字作文寫完,古希伯來語的文字含義相當豐富,就像是中國古代的文言文,一小段話就能表達很多意思,八百字作文看起來少,但非常難寫,並不是什麼輕鬆的工作。
“呀,都到這個點了。”古德里安教授看了一眼腕錶:“已經晚上10點鐘了,今天就到此為止吧,要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不要熬夜。”
“去吃夜宵麼教授?還有零,一起去嗎?我請客。”路明非摸摸肚子。
他又餓了,體測消耗了很多能量,他大約是7點過來的,晚飯就吃了一個漢堡,因為古德里安教授通知他晚餐不要吃太多。
“還是我的寶貝明非愛我啊。”古德里安教授嘻嘻哈哈地說。
零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三人離開研究室,古德里安教授刷卡關閉研究室的通行許可權。
他們坐電梯出去,圖書館的人星星點點,座位都空了出來。
夜色籠罩校園,窗外的路燈亮著蛋白色的光,三人來到食堂的二樓,路明非點了烤串和啤酒,坐在餐位前,看烤串師傅拿著肉串在烤架上撒調料,聽冒油的滋滋聲,肥油滴落到果木炭上,火舌升騰,侍者送來冰鎮啤酒。
教授又開始苦口婆心地勸說路明非再多選幾門課,零則是悄悄吹了一整件德國進口的冰鎮啤酒,一排排的空瓶子擺在她的桌面上。
此時食堂裡的人很少,二樓是點菜區域,算是高階餐廳,換在一般的大學裡就是小炒的視窗,價格要貴上許多,所以大部分學生都只在一樓用餐,況且時間到了深夜,只有一些吃夜宵的男學生和約會的情侶。
有人似乎是認出了路明非,他們壯著膽子走上前,想和路明非合影,還有一些是古德里安教授的學生,過來給這位老教授敬酒。
一時間,他們這兒熱鬧起來,人漸漸聚集。
古德里安教授又喝上頭了,他脫下上身的衣服,拍起手,微醺著唱老歌,有揹著吉他的學生坐下來為他伴奏,路明非在一旁拍手打節拍,零依舊沒說話,一邊喝酒一邊擼串。
“when i i'd listen to the radio (當我是個孩童的時候,我經常收聽廣播)
&ny favorite songs (等待著我最喜愛的歌曲)
wayed i'd sing along,(當它們播放時我也隨聲附和)
&nake&ne&nile.(這讓我感覺如此愉快)
...”
《yesterday &nore》,這首創作於1973年的金曲曾被無數歌手翻唱過,曾入圍奧斯卡百年金曲。
理查德·卡朋特和約翰·貝迪斯為回應七十年代早期的懷舊風創作了這首歌曲。
這首奪金單曲在美國和英國兩地都取得亞軍的成績,已成為永恆暢銷單曲之一,很多人都聽過這首歌,或者是父母放給他們聽的,或者是學校的老師放給他們聽的。
路明非聽著吉他手的旋律也感覺到某種熟悉感,似乎在哪兒聽過。
有人小聲地附和古德里安教授的歌聲,到了最高潮,很多人情不自禁地唱起來,變成了合唱。
“every sa la every wo'wo (每一個音符每一個旋律)
still shines(至今仍在閃耀)
every singaling that they're starting to sing(每一個音符都跳躍起來)
so fine(如此美好)”
路明非終於想起來了,初中時,那位年紀很大的英語女老師在早讀課上放了這首歌,當時他正因為遲到在門口罰站,同學們在為英語藝術節的合唱做準備,這首歌就是被挑選的曲子。
他隔著門聽同學們唱歌,手裡攥著嬸嬸放在桌上的10塊錢早飯錢。
那時候是冬天,天才矇矇亮,走廊裡吹著冷風,他的手凍得發僵,沒買早飯是為了把錢留著下午放學去網咖上網。
教室裡幾個哥們對他比起大拇指,他不屑一顧地笑了一聲,對著英語老師比了個倒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