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熱武器也就這時候有用,對元嬰期的修真者估計就沒什麼威脅了。

所以留著沒用。

如果能順利幫自己過關,藉助的就說是自己製造的機關小玩意,也說的過去。

畢竟別人又不知道槍是另一個世界的東西!

於是付天拍了拍身上的槍,對唐婷說:“沒關係!我有這個,我自己做的秘密武器。一定可以走到最後,你可要加油呦!”

唐婷無奈的撫著額頭,一副小大人發愁的姿態,嘆了口氣。

付天笑笑,說:“走吧!我就在外面轉轉,見識見識就回來。才沒那麼傻自己往異獸嘴裡送呢。”

不騙這個小傻瓜!自己跟她都不能好好安心的考核了。

善意的謊言麼,只要是自己撒謊,肯定都是善意的。對,就是這樣!

分開以後,海闊憑魚躍,終於有了自由發揮的空間。

付天找到個安全的空間,直接把行囊中自己的整套裝備給拿了出來。

開玩笑,叢林作戰,還得是這個專業。

迷彩服,善於叢林偽裝。不管是敵人,還是動物,都很難發現!如果不動藏在哪裡,那就是伏地魔。

穿戴整齊自己裝備,一種熟悉感瞬間迴歸!裝備給自己莫名的一種安全感,這才是自己的狀態。

檢查武器,彈夾,手雷,都不累贅。隨時方便拿取。

多功能戰術匕首,一柄腰間,一柄綁在小腿。

兩側大腿上各綁一把手槍。

附近找了一些氣味比較大的植物葉子,擠出汁水塗抹在自己身上。

這樣可以遮蓋自己人的氣味,嗅覺敏感的動物會聞到植物汁水的味多一些。

頭盔跟衣服都是迷彩,臉上用枝葉水塗抹,擦幾把泥!這樣更減少了暴露的可能。

一切準備好,不過是幾分鐘而已,一千里,正常人走八個小時大概一百里,走完一千里需要十天。

但涉及到都是修行人,速度可能都跟受訓軍人一樣,比較快,能持續奔跑時間長。

再加上有各種魔獸妖獸,又會影響速度。

所以付天覺得,先急行軍,爭取最大速度,自己的裝扮跟警覺性不容易暴露,可以利用這方面優勢,再時間上爭取加加分。

想定結果,端槍跑了起來,一路俯身慢跑,腳步儘量輕,耳聽六路,眼觀八方,隨時警覺危險的出現。

一開始人多獸少,大家行進速度都非常快,到一百里時,人員快慢不同漸漸稀疏起來,大家遇到魔獸的機率也開始增大。

一般急行軍一天大概60公里也就是120裡,但這裡是山林,不是平地,還要時刻注意魔獸危險,所以付天雖然體能遠超一般戰士,但也並沒有多前進!

一百二十里左右,樹冠上,付天一邊吃著林子裡的野果,還有身上攜帶的一些壓縮軍糧。

一邊透過槍上的倍鏡,觀察著遠方情況。

樹冠,枝葉,迷彩服,夜色,完美的隱藏!即使有人從樹下路過也不會發現頭頂還藏著一個躲進樹葉中的人。

藉著星光,付天用倍鏡觀察著遠處一隻魔獸。

魔獸之所以被稱之為魔獸,是因為被魔氣所沾染,失去一切理智。

見到一切生命都會撕碎吞食!沒有思考能力,沒有智慧,不知疼痛,不懼死亡。

魔族棲息地,魔山每年散發這種魔氣,很多動物被沾染!慢慢擴散,很多地方都有了魔獸的影跡。

因為它們侵略性太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