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夜殺(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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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來講,根本就不會有人為了毒死幾隻狗,或偷幾隻狗,而在夜裡潛伏到人家坊裡作案,一旦抓住,實在得不償失。
再說了,這個年代可沒有那種特殊的化學藥劑,把狗毒死之後,只要得到屍首,加了另外的藥大火一煮,就又幹淨無毒,可以賣錢了!
在這裡,毒死的東西,誰敢收?誰敢賣?又有誰敢吃?
所以,這絕不是什麼毒狗偷狗之類的!
這怕是有人要對自己家不利!
臥槽!
一旦想明白這裡面的邏輯,陸洵頓時渾身寒毛豎起。
是誰呢?
我也好,我家也好,平常都算是與人為善,應該是不曾結下這樣不死不休的敵人吧?
呃……好像也不對!
打從我穿越過來,好像的確是得罪了不少人?
仔細想想,殊死之敵還真可能有。
別的不說,那林英就跟自己家有著難解的大仇——本來耀武揚威的,結果卻先是被郭芳帶人把家都給抄了,隨後又被拉到縣衙,打了八十大板,還被迫出了一把血,這可不是仇恨麼?
而且據說那林英平日裡本就是個兇橫的主兒,栽了這樣的跟頭,卻眼看著自己聲名鵲起,想要光明正大地來找自家麻煩,對他來說,已經是不大可能實現的目標了,那麼,他會想到要半夜來尋仇殺人,倒是真有可能!
還有那陳萍。
幫小寡婦結尾那事兒,看著是一時了結了,那陳萍也似乎是收斂了,並沒有下面更進一步的動作——以他的身份地位,要探查明白在背後幫小寡婦周小翠的人是自己,實在是無甚難度。
那麼,眼看就要到嘴的一塊肥肉,就這麼飛了,他心裡能沒有恨?
表面上偃旗息鼓,背地裡卻準備直接出手幹掉自己,卻是並非沒有可能的。
錢義……不好說。
對了,還有周顯文。
截至到現在,自己公開寫作,為外界共知的作品,一共有三篇,每一篇的末尾都有“禁周顯文得氣”的跋,他也應該是恨自己的。
對他來說,實在是太丟人了。
然而……他應該還不至於?
不過也不好說,那傢伙看著就是個有點偏執,而又傲氣沖天的人,這種人其實心眼兒最小,容不得自己受一點委屈,動輒就要把過錯都歸到別人身上!
然而……
“嘶!”
想明白這些,陸洵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不管來的是誰吧,帶給他的震驚,其實都沒什麼差別——這個世界的人,尤其是這些有些小勢力、小地位和小名氣的人,是真狠哪!
在他們眼裡,估計大宋律法就是一沓廢紙吧?
在現代社會的話,哪裡可能有這樣的事情去?
呃……也不對,或許在美麗國也是有的吧?但至少在國內,這種事情距離普通老百姓和社畜們,實在是太遠了,簡直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