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接下來,成都王之所作所為,大出洛陽諸公的意料。

石超將兵入宮,將殿中人的中高層軍官,統統抓了起來;然後,一聲令下,幾十顆腦袋,齊齊落地。

罪名很含糊,“欲謀不軌”。

這太出人意料了!

殿中諸將廢長沙王,成都王因得入洛陽,時人——包括殿中諸將自己,皆以為:殿中人在成都王那兒,算是“有功之臣”呢!

殺殿中諸將,始作俑者,盧志也。

盧志進言成都王:

殿中人是一支獨立於各派之外的勢力,多次參與廢立,加以時日,必然尾大不掉,必須徹底整肅——殿中人,必須都換成自己人!

不過,盧志倒沒說要把殿中人的頭頭腦腦都殺掉——“整肅”的如此徹底,是出於孟玖的建議。

事實上,這還不算如何“徹底”,接下來,還有更“徹底”的。

殿中人倒了大黴,宿衛諸軍皆幸災樂禍——誰叫你們害我長沙王?報應啊!

萬萬沒想到,接下來,“報應”到自己頭上了。

天子詔:仗已經打完了,今後,永享太平,那個,馬放南山,刀槍入庫,“韜戢干戈”,洛陽城內、城外,一切諸軍,統統取消編制,就地復員轉業。

“一起諸軍”,瞠目結舌。

當然,“一切諸軍”,不包括成都軍。

自趙王篡代,一仗又一仗打下來,“一切諸軍”,其實也沒剩多少人,攏在一起,不過一萬幾千,又沒了長沙王,蛇無頭不行,一盤散沙,在成都王十倍的優勢兵力面前,沒有任何反抗的餘地。

同時被“復員轉業”的,還有“一切殿中人”。

至此,始於曹魏、成於晉武的“三十六軍”,消失了。

洛陽城內的武裝力量,只剩下了成都王的大軍。

成都王志得意滿,派石超領兵五萬,屯十二城門,並負責內外宿衛,自己引大軍凱歌還鄴,侍奉太妃去也。

即是說,丞相府,搬到了鄴。

同時,成都王上表,以盧志為中書監,留鄴,參署丞相府事。

即是說,中央政府最重要機構之一的中書省,也搬到了鄴。

詔書出於中書,也即出於鄴。

問題是,中書在鄴,天子在洛,介個——

三歲小兒也曉得,從今往後,所謂“詔書”,到底出於誰的“胸臆”了。

而洛、鄴,兩個政治中心,同時存在,彼此如何協調、運作,那是神仙也不曉得了。

成都王的騷操作,不止於此,回鄴之前,除了守尚書令沒動之外,中央政府其餘重要崗位,幾乎都“洗”了一遍,都換成了自認為的“自己人”。

至於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主要是看錢送的夠不夠?

當然,這個錢,不是送給成都王,而是送給孟玖——孟宦說你是“自己人”,你就是“自己人”啦。

唯一沒動窩的東海王,愈加自疑——憑什麼就放過了我一個人?

之前,石超砍殿中諸將的腦袋,東海王已經心驚膽顫:長沙王是我和殿中諸將一起廢掉的——殿中諸將之後,啥時候輪到我?

愈想愈他阿母的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