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店外,陽光有些刺眼,它就像一個頑劣的孩童,起初,只是偷偷地從遮擋的雲層後面探出腦袋,羞澀地露出一絲絲淡淡的黃,由於是以較小的傾角照射過來,所以光線照在身上,暖暖的,軟軟的,並不灼熱。之後陽光慢慢變得放肆,它試探性地將顏色加深,從淡黃,到深黃,然後黃中逐漸透著明亮,讓人無法與之對視,最後終於大膽地變成了明晃晃的驕陽,囂張地炙烤著大地……

白瀟從手機店出來,首先便感受到了刺眼的光線照到身上,只覺得鼻尖發癢,她差點打了一個噴嚏,於是趕緊抬起手遮了遮。

而白芷拎著剛剛買來的手機正開心,倒是沒有在意這些,只見她小心翼翼地將手機放進袋子裡,然後提著袋子在手中轉了轉,就小跑著靠過來,伸手挽住了白瀟的胳膊。

白瀟看了她一眼,皺眉道:“陽光這麼猛,你這樣靠過來,熱不熱啊!”

“不熱啊……”白芷看到自家姐姐蹙著眉頭往旁邊閃了一步,有些不明所以,等反應過來,忙傾身上去,讓自家姐姐無處可躲。

大膽地挽著胳膊,她眉目悠轉,若有所思地眨眨眼:“不過說起來,這種天氣確實有些熱呢,姐姐,這時候應該是穿小裙子的時間吧,要不咱們回去換一下裝,把你的小裙子拿出來?”

“我沒有小裙子。”

“可以買啊……”

看著妹妹有些借題發揮的架勢,白瀟一臉無語道:“不買,我是不會穿裙子的。”

“噫,又不是沒有穿過。”白芷一臉鄙夷,溜溜的眼神好似在說“白瀟敢做卻不敢當”一樣。

“咳咳,那不一樣,上回是為了表姐的婚禮!”

白瀟乾咳一聲,趕緊表明自己的態度。她確實穿過幾回裙子,一次是陪小姑參加企業家峰會,穿的是禮服,屬於趕鴨子上架,不得不為;而另一回就是妹妹見證過的那次——參加表姐趙芊芊的婚禮,給表姐拎包。

其實兩次都有點身不由己的感覺,如果依據本心,白瀟肯定是不願穿的。

“都一樣嘛。”

白芷笑盈盈地搖了下頭,“有句話說得好,女裝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姐姐你現在不是已經適應了女裝嘛,其實穿小裙子也是一樣的,只要穿過一次,那麼下次、下下次就沒有那麼多心理負擔了,咱們要善於發現生活中的美好,而對於像姐姐這樣的美女而言,發現自己最美麗的時刻,並且將它展示出來,不是更有成就感嗎?”

白瀟面色一凜,警惕地搖了搖頭:“歪理,我可沒這麼覺得!”

“是嗎?”白芷一臉狐疑地看過來,在她眼中,自家姐姐嬌豔奪人,明明已經適應了女裝,可為什麼一提到小裙子,卻仍舊錶現得這麼抗拒呢。

“當然!”白瀟確定地回答。

雖然,隨著變身的時間越來越久,她已經逐漸適應了女裝的打扮,甚至偶爾還會對著鏡子擠眉弄眼,感嘆一下自己那無處安放的顏值,表現出自戀的傾向。可讓她穿裙子,並且習以為常,尋找那所謂的成就感……她自認還是無法做到。這可不是女裝零次與無數次的差別,而且結結實實地觸碰到了她的底線。

就好比是正常的女性,有些人也是無法接受穿裙子上街一樣,心底裡終歸是有著一條無法越過的底線存在的。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

或許看出了這是自家姐姐的嚴正態度,白芷癟癟嘴,心裡暗道了一聲可惜。之後她巧妙地跳過這個話題,又聊起了其它開心的事。

……

回到紙紮店,白芷進到空調房後才鬆開了白瀟的胳膊,隨便找了個沙發坐下,然後將注意力集中到新手機上,一副心情愉悅地鼓弄起來。小靈坐到她邊上,探探腦袋,抿了抿嘴唇道:“二小姐剛才是跟大小姐一起買手機去了?”

“嗯,我姐給我買的。”對於自己的小姐妹,白芷笑容妍妍地回答。

“唔……這部手機好像很貴的樣子。”看著嶄新嶄新的手機,小靈一臉羨慕,眼睛滴溜溜地轉,好似在盤算自己是不是也應該換部手機。

她倒不缺那點錢,也就不需要白瀟給她買。

不過想到自己手機裡存了大量的資料,如果換手機,免不了要一陣轉移,那是很浪費時間的。

再則說了,她現在的手機具有很好的拍照功能,好不容易把機器用熟絡了,冒然換裝置,又得重新熟悉,對於一名有“職業道德”、旨在精益求精的攝影愛好者而言,對裝置忠誠,就好比對藝術忠誠,不到技術發展到可以更好展現技術的時候,她是不會冒然更換裝置的。

嗯!誰叫她熱愛攝影呢。

想罷,小靈打消了換手機的衝動。

“哎,我也想有一個這樣的姐姐……”

林劍在一旁酸酸地道。

白芷抬頭看了一眼,笑道:“胖哥哥,天還沒黑呢,就不要做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