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姐。”幾個原本還鼻孔朝天的櫃姐齊刷刷對著霍雲煙鞠躬起來。

“你喜歡這個包?”霍雲煙笑著對李甯浩問道。

李甯浩尷尬地站在一邊,不知道是該點頭還是該搖頭。

“把它包起來,送給我這位朋友。”霍雲煙玉手一指那個黑色的鱷魚皮鉑金包,對著其中一個櫃姐說道。

“好的,霍小姐,馬上給你包起來。”剛才還一副看不起人的櫃姐,現在變臉比翻書還看。

李甯浩的內心在翻騰著。

要不是剛才自己衝動問了櫃姐這個包,又衝動掏出銀行卡不知道天高地厚地說要買這個包。

此刻的他真想地上裂開一條縫,讓自己鑽進去。

“不……不……不用了。霍小姐,這個包太貴了……”

一想到三十萬的鉅款,李甯浩緊張得說不出話來。

“不用擔心,這個包本來就是我定的,錢我會付,送給你,不用你出錢。”

霍雲煙剛才就一直站在門外,沒有進來是因為她難得可以看到這樣一出好戲。

這個男人,還挺好玩的嘛!

比起去爹地的公司參加什麼會議,這種櫃姐羞辱窮小子的戲碼,可精彩有趣多了。

拎著一個大大的橙色袋子回去李甯浩說不出自己心裡是什麼感覺,這個橙色的袋子實在太惹人注目了。

他拎著這樣的袋子坐地鐵,一路上受到的關注,比他這輩子受到的關注還多。

當他好不容易拎著一個大大的橙色袋子回到家樓下的時候,一個熟悉的身影就站在路邊:

“甯浩!”女朋友于文茵對自己揮了揮手。

李甯浩有些心虛地把橙色的袋子往背後收,但是袋子實在太大了,他想藏起來也藏不起來。

“你買了這個品牌的包?”橙色的袋子特別顯眼,於文茵又不是瞎子,她一眼就看到了。

這個品牌她知道。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是連錢都買不到的,除了時間和健康,也有可能是愛馬仕。

就拿這個品牌最負盛名的鉑金包來說,它不僅是世界上最貴的包,也是世界上最難買的包。

其中愛馬仕鑽扣喜馬拉雅包售價是上百萬港幣。

自己男朋友什麼條件,自己一清二楚。

這個品牌的東西,不是自己和男朋友這個階層可以消費得起的。

“這個包,哪裡來的?”於文茵指著那個橙色的袋子問。

“說出來你可能不會相信,但是這個包確實是老闆女兒送的,說是這個顏色太老氣,她不喜歡,就轉手送了給我。”

李甯浩說的是實話,他一開始也是拒絕的,但是霍雲煙說這個黑色太老氣了,一點都不襯自己。

如果李甯浩不要,她就丟垃圾桶去了。

反正這個牌子的包,自己家裡有幾十個,不喜歡方便在衣帽間,還嫌它佔地方呢。

大喇喇三十萬,她說丟就丟,李甯浩當然捨不得啦,只好勉為其難地把它拎回家。

“你要是喜歡,就送給你。”

李甯浩想著,要是帶回家,更加不知道如何和自己媽媽解釋了。

這是一個女士包,不送給自己女朋友,難不成還要留著自己背?

送給自己媽媽也不合適,她就是一個洗碗工,根本沒有這種場合背這種包。

送給自己妹妹就更離譜了,她還在讀中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