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皮特小記者的心思(求推薦,求收藏!!)(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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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力越帶,責任越大。
愛德華以前不懂,現在深刻體會到了這句話的意思。
以前關於超級英雄的案件,東西都是直接扔給羅傑警探長處理的。
但是,現在這種案件,下面的人看到,居然第一反應是直接扔在了愛德華探長的手裡。
真是良好的傳統啊!
愛德華在聽小警員說案件已經被撤銷了,他純屬好奇地掃了兩眼。
案件發生時,一個叫洛繽的女孩沒看紅綠燈,走到了路中央,這時候正在打擊罪犯的火車頭,一不小心就撞在了這個叫洛繽的女孩身上,結果,肉體凡胎的洛繽,直接被撞成了碎泥。
網上還有火車頭對這件事情的道歉影片。
下面還附帶一張洛繽的照片。
長的挺漂亮的,非常年輕的…一雙手。
報案人,休伊。
嗯?看到休伊的名字,愛德華有些奇怪,好像音像店的店員就叫休伊,應該不會那麼巧吧!
但是案件已經平息了,那也就…算了。
不要想太多了。
現在,相比於糾結休伊是誰,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他需要儘快解決一下,他需要知道臉書上釋出他在兇案現場照片的人,究竟有沒有拍到他本人使用紙人術的照片。
下午是羅傑的葬禮,所以他還有時間先查好這個人的資料。
愛德華根據對方的釋出資訊,找到了他的名字和一個橄欖球隊比賽以及曾經的一個地址定位,在那個定位定在了門德盟中學,然後透過搜尋門德盟中學,查到了那個橄欖球隊,以及一張過去參加比賽的照片…
最終他關注和關注他的人釋出的資訊,確定這個人,皮特。
透過調查警察犯罪系統時,愛德華髮現,這個釋出者皮特因為前兩年販毒被抓,因為罪名不重,只被關了兩個月,在兩個月後,過了一段時間失業生活,他成了一家報社的記者。
愛德華查了幾期關於那家報紙,發現他的文章基本上在最不重要的板塊中,因為他寫的不是和超級英雄有關的話題,而是警察辦案,估計是沒什麼市場。
記者?只寫警察辦案…
愛德華感覺自己陷入了某種危險之中。
潛意識在瘋狂地提醒他,這個人很危險,他這麼關注警局的事情,幾乎每期都寫,昨天發生的事情,如果被他全程拍到了,他不可能不寫出來的。
愛德華連忙查報社的網站,想看今天出版的報紙。
今天的還沒有在網站上更新,網站上只有昨天祖國人拯救艾瑞克公子的頭版頭條。
愛德華繼續查詢這個人的資料。
很快就根據他的資訊和城市監控找到了他的家。
西城區第六大道,東林街道6棟號301室。
現在雖然是白天…但是早點行動,早點剔除安全隱患,對自己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想到這裡…愛德華掏出三張紙人。
迪達拉,拜託了!
……
皮特是明日新聞報社的一個人簽約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