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又花了三十萬(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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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這裡最近的警局,要二十分鐘路程才能趕到,因為是貧民區,巡警也很少,所以愛德華有足夠的時間離開。
愛德華看了眼紙人“女孩”,給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永不停歇的阿甘,她會一直跑下去,直到紙人存在的時間達到一小時。
紙人只有在愛德華身邊時,才可以被他召回,如果距離太遠,是無法召回的。
“跑,能跑多遠跑多遠!”
反正紙人存在的時間只有一個小時,而他讓紙人到處亂逛,混淆別人的視線,就是為了告訴別人,這個女孩已經逃掉了。
這樣一來,就算火車頭髮現了女孩不見了,愛德華也可以解釋為被她跑掉了。
“感謝自由!沒有攝像頭!”
愛德華心中默唸道。
如果這裡有攝像頭的話,他的一切功夫都是白費。
等到“愛德華”開車過來,真的愛德華扛著女孩,將她扔進了後備箱。
……
……
另一邊。
超級七人塔。
祖國人接收到了沃特公司的指令,有持槍分子在大街上行兇,綁架了艾瑞克公司的總裁的兒子,需要他出面救人。
但是祖國人並不只想當一個救火員。
他是超級七人組的隊長。
他每天拋頭露面,並不是為了什麼拯救世界。
沃特公司總裁瑪德琳將祖國人叫進了辦公室。
原本有些小情緒的祖國人,在得到瑪德琳的一番安慰後,又重新振作起來,飛了出去。
艾瑞克公司是紐約市最大的電力公司,而艾瑞克公司又是贊助了紐約市市長選舉的背後公司,在參議院有一名議員,他們需要艾瑞克公司的支援,來完成一件大事。
商場大樓樓頂。
穿著黑色外套的男人右手拿槍,指著一名短髮年輕人的太陽穴,站在商場大樓的天台,隨時可以拉著他一起從天台跳下。
在他的面前,站著一臉緊張的警員蒙戈。
“放下人質,你還有機會。”
對面男子露出嘲笑的笑容,手中的槍上了保險,發出一聲咔噠。
“依我看,是你最好放下武器,不然…我就殺了他!”
蒙戈臉色凝重,看著對方不善的眼神,他知道對方絕對不是開玩笑的。
就當他準備放下槍時,天空嗖的一聲,落下一個男人。
是祖國人!
蒙戈臉色一喜,對於超級英雄,除了罪犯,沒人會不喜歡他們。
他們打擊罪犯,拯救城市於水火之中,簡直就是救世主一樣。
更別說祖國人那張臉上總是掛著溫和、自信、陽光,一直向紐約市以及全M國傳播著超級英雄帶來的積極向上的精神。
祖國人降落下來,微笑著看著蒙戈,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你了,感謝你的努力,讓我們得城市更加安全。”
然後轉過頭,看向挾持艾瑞克公司總裁公子的罪犯,一道炙熱的鐳射光,融化了他手裡的手槍,然後以不可預測的速度出現在總裁公子的身邊,一邊拍著他的肩膀,一邊輕描淡寫地將罪犯扔出幾十米高。
“沒事吧!”
此時,遠處的直升機裡出來幾個記者,扛著相機拍下祖國人營救艾瑞克總裁公子的精彩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