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你又明白了(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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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戈收回自己的目光,準備回到愛德華身邊。
就在兩人錯位之間。
那名男子的外套伴隨著他手臂的擺動下,而被拉開,收回目光的蒙戈餘光一撇,看到了他藏在腰間的手槍。
Glock19售價六百多美元。
槍?
蒙戈突然心生警惕,一般正經人會帶槍出門?
雖然超級英雄的存在讓整個紐約的犯罪率降低,但是,這不代表沒有罪犯。
對於一些膽大妄為的亡命歹徒,紐約市反而是他們證明自己的地方。
畢竟,你們這些罪犯不敢在紐約市搶劫,但是我就敢,而且還成功了,那到時候回去和其他犯罪分子一聊,那也是值得吹噓的事情!
就算這樣的犯人進了監獄,也在裡面的也是風雲人物。
就像你進監獄,人家問你,誒,你怎麼進來的?
你說吃餃子不蘸醋進來的,那人家肯定覺得你在侮辱人,二話不說得先揍你一頓。
那你說警察抓進來的,大家都是這樣進來的,你沒有一點特殊性,所以一視同仁,你還得挨一頓打。
當你說,我是什麼聯邦調查局,什麼神盾局抓進來的,那人家一聽,好傢伙,不用說了,這肯定在江湖上是個響噹噹的人物。
但…是當你說你是超級英雄親自抓進來的,那更了不得了,那得享受明星級待遇,說不定什麼時候的文藝表演,那你就是壓軸戲。
蒙戈坐在愛德華面前,臉色陰沉,眼睛時不時地回頭掃一眼那個人,手更是放在了槍套上,隨時準備射擊。
“來這裡的都是些熟客,口味稍微重了點,你要是吃不習慣,以後可以不吃這些東西,吃你喜歡的就行。”
愛德華抬起頭看著蒙戈那緊張的臉蛋,無奈地搖了搖頭。
其實愛德華不太想讓蒙戈跟著自己。
因為他感覺自己身上有個詛咒,這個詛咒就是探長必死。
前幾個探長,就是因為他和對方走的太近,所以他們死了,愛德華現在晉升為探長,又帶了個新人蒙戈,他可不想詛咒映照到自己身上。
愛德華看蒙戈吃的不開心,索性就暗示他,你看,我喜歡吃的東西都合你口味,以後,我去吃飯的時候,你就別跟著我了,你自己一個人舒舒服服的想吃啥就吃啥,不好嗎?
愛德華心想自己暗示了這麼明顯,就算是個傻子,也應該明白他的意思了吧!
畢竟有些事情不能說的太直白,容易傷人。
蒙戈聽到愛德華探長的那一句意味深長的話,起初還有些鬱悶,以為愛德華探長不喜歡自己,但猛然間想了起來。
我到底在想什麼?
我是一個警察,遇到個持槍份子,就緊張地亂了神,手心、腳心都是汗,這樣的我,還想幫愛德華探長破案?
我能照顧好自己不拖探長的腿就算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