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骷顱組織。

國際暗殺組織。

曾經暗殺過M國數州的議員,並參與過暗殺總統事件,曾在本土使用過核彈,但被聯邦調查局阻止…

黑骷顱組織成立於19■■年,該組織大部分成員都是來自各國的僱傭兵,其組織頭目主要成員大部分畢業於委內瑞拉反恐學校,危險等級,極度危險…

組織負責人:黑骷顱■■■(第十三代繼承者,目前該人員資訊未知或不可查詢狀態)

主要成員:漢尼拔(已被收容,地址無許可權檢視)

維克多(畢業於委內瑞拉,疑似逗留在紐約)

法希爾(檔案已被刪除)

其他(暫無許可權)

其餘成員:黑骷顱利斯塔組織

紐約市黑骷顱地下組織

愛德華一口氣看完這份報告,差點沒被憋死。

我特麼瘋了,我調查這個組織?

本以為是個大一點案件,比如。

戈登家一十三口滅門慘案。

或者上演現實版的電鋸驚魂。

再不行,哪怕是個三流的超級英雄非禮小姑娘。

我特麼寧願調查超級英雄也不願意跟這些人扯上關係。

就算調查超級英雄,至少他們還在法律管控的範圍內,如果真出了問題,沃特公司,也會公關處理,什麼這是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或者犯錯的超級英雄直接被祖國人幹掉了。

而黑骷顱的恐怖分子,明明說好了是暗殺組織。

你去暗殺總統,OK,沒關係,你去暗殺,反正你目標明確,我又不是總統,我安全得很。

你下毒,架狙,綁架…都可以。

但是你引爆核彈,你是什麼意思?

你是殺手啊!要搞暗殺?暗殺是什麼意思?你懂不懂?要不要你買本牛津詞典查一查?

引爆核彈,瞎子都看見了,還叫暗殺?

愛德華太生氣了,這些人一點都不專業,扣錢扣錢。

資訊說,主要成員,畢業於委內瑞拉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