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法官微微鞠躬以示敬意。看來亞內檢查官已經知道我想做什麼。我又拿出一個袋子,裡面放著一張告白書。“這是一個地下賭場的告白書,裡面指認了你在案發後的一天去這家賭場下注被告會在一週內被撤職。我是不是可以認為,你是在為了錢財在做偽證呢?”

法庭內一片譁然,知道法官警告才安靜下來。我的詢問也結束了。當然,這次詢問內含一個邏輯漏洞,既然證人缺錢,怎麼可能在沒有十足的把握下去賭錢呢?不過這是我故意留下來的陷阱,我在就找到了證明證人更加不可靠的證據。如果亞內檢查官真的這樣詢問了,那才正合我意。

“我沒有疑問。”出乎我的意料,亞內檢查官並沒有深入下去,我開始有些緊張。

“下面我方想傳喚二號證人。”

二號證人身穿公安制服,應該是案件的負責人之一。

“請證人說明自己的名字及職業。”

“我叫傑斯,是這次案件的負責人。”

“是總負責人嗎?”

“不是,那是劍崎讓。”

“為什麼不傳喚他?”

法官敲了下錘,回答我道:“本來證人裡有他,但今天突然聯絡不上。”

原來如此,對於偵探來說確實是常事。我回到詢問中來。“公安有在現場發現發現被告的血液嗎?”

“有。這是現場血液的檢查報告,和被告的血液一致。”

“是你親自抽出被告的血液嗎?”

“是。”

“被告有沒有說過自己去到了犯罪現場?”

“沒有。他親口說自己從沒去過。”

“我的詢問結束。”

我長嘆一口氣,看來血液是現在最大的一個問題。幸好我早已找到了證詞的漏洞。

“請問證人你剛才說了血液是你抽取的,對吧。”

“對。”

“你抽取了血液就立刻送去檢查了嗎?”

“是。”

“可我這裡有一張記錄,上面寫著你是在案發第二天下午1點抽取了30毫升的血液,可血液檢查時間是在當天下午4點才檢測,還只用到了20毫升血液。這其中3個小時還有這10毫升的血液都去到哪裡呢?”

“這······只是不小心在路上灑出來了些。”

“我的詢問結束。”我向法官示意已經結束,整個詢問過程和我想象中差不多,只要留下公安有可能做偽證的印象就好。回到了席位上,明子也小聲為我賀喜。看來最終應該是能拿下無罪結果了。

“我申請傳喚隱秘證人。”亞內檢查官倒在椅子上,舉起手來說道。從我這裡看去,他似乎露出了笑容。難道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鯰津國剛建立時,由於律師是在是太過於強大,以至於國家都要出臺政策來制約,這就是隱秘證人。也就是說,檢察官可以在搜查時不公佈一名證人,直到法庭上需要用到時才拿出來。因為律師也可以透過自己的資源去猜測誰是隱秘證人,所以大多數的檢察官不會選擇重要的證人作為隱秘證人。由於這場案件最初的證據鏈是在是太過於牢固,所以我甚至沒猜到他會用這條法案,以至於懵了幾秒鐘。

“請問隱秘證人是誰?”

“案發時身處現場的證人。”

什麼?我愣住了,亞內居然願會選擇這麼重要的人作為隱秘證人。不過也怪我,沒有想到案發時有人在現場,沒往那方面調查。我咬了咬右手的大拇指指甲,每當我極度緊張時就會這麼做。該死,我接下來應該要怎麼做才行?我的大腦開始急速運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