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一斌笑道:

“彆著急,以後肯定買的起豪華遊艇,這次出行就就當預先體驗一下。”

到了客廳裡,bow和nara商議外出去購買當地特產鱷魚油的事。

而楊一斌則諮詢杜毅關於在新加坡開公司的問題。

杜毅自然知無不言,而且不少問題都替他想到了。

第二天,他委託的諮詢事務所便把羅歡的相關資料都送了過來。

楊一斌主要仔細檢視的是羅歡投資理財方面的材料,其他的只是略略掃了一眼。

從羅歡過往六年的投資經歷來看,他是一個出手比較慎重、擅長價值投資的一位高手。

他每年能給那些家族私募帶來超過7%的投資回報。

雖然不是最高的那一批,但勝在比較穩。

事務所給出的判斷是:羅歡很適合掌舵,但缺乏風險投資的魄力。

楊一斌看完後便開始在房子裡邊踱步邊思考。

他打算成立私募基金,不過真正想做的業務其實是投資證券股票類,加一點債券,或政府票據一類的,風投還在其次。

所以他並不需要一個能做風險投資決定的高管。

換句話說,他需要的是一個看家人,而不是一個超級決策者。

當然,他也沒打算靠自己做決策。

自己幾斤幾兩他還是清楚的。

多少高手都栽在這上面,靠自己是玩笑。

但他有金手指啊,只要繫結了第三職業,相信憑藉聚寶盆的指引,想讓他不賺錢那也有點難。

所以,公司平日最好就是鹹魚狀態,別瞎折騰。

等聚寶盆給出了指示後,那才是需要大動的時候。

而且最好是那種比較聽話的,別到自己打算做政權投資時,反而各種反對或掣肘。

他感覺羅歡應該挺符合自己的期望,大概不是那種會添亂的型別。

於是接下來便多次與他接觸,整體感覺是個比較擅長配合,而且也是很好的合作者。

成了,楊一斌最終決定聘請羅歡來做新成立的基金公司ceo。

當然,為了資金安全,他會將基金託管給渣打銀行,每年只需要交一筆託管費即可。

他一向在資金方面比較謹慎,因為他明白一個道理,人性在金錢面前是經不起考驗的。

基金託管之後,會有效制約管理人的權力,託管銀行將依法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資訊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記核算等相應職責,能防止基金管理人挪用資金,相對來說投資的安全係數高的多。

這是一個不得不做的決定,他需要保證自己躺在公司賬戶上的幾千萬新幣的資金是安全的。

隨後,楊一斌在新加坡註冊了一家名為晨星私募的基金公司,並在渣打銀行開了這家公司的證券賬戶。

公司名義上的註冊資金50萬新幣,實際注入資金3000萬新幣,約1.5億人民幣。

順便說,私募基金公司在新加坡的註冊和管控都相對寬鬆,真正管理嚴格的是有資格向公眾募集資金的Retail LFMC型別的基金公司,政府對這類公司的管理人,包括從業人員的要求都很高。

楊一斌在新加坡金融區辦公大樓上租了一個小型辦公場所,招聘了有五年以上的證券投資從業經驗的操盤團隊四人,又招募了幾名行政與財會審計人員。

他自任董事長,任命羅歡為公司ceo,一間小小的基金公司便成立了。

晨星私募,這就是楊一斌進軍金融投資領域的一個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