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三個員工出去之後。

沈益沉思一會兒,終於下定了決心。

他拿出了一沓子檔案,走出辦公室,然後緩緩走到法務部。

公司的法務部非常簡陋,也就是三張辦公桌,上面貼了粉紅色的A4紙,紙上印了“法務部”三個黑體字。

沈益將那些檔案,全部都放在了老金的面前。

老金原名金峰,有十年的法務經驗。

他見有人給自己遞了檔案,於是抬起頭轉過身來,看見是沈益,而且正在講話:

“老金,這些就是那個老闆的個人資料,還有他們公司的所有資料。

全都放在這裡了,你看看還有什麼缺少的,我回去再向那個朋友問問。”

老金點點頭:“好,我馬上看看。”

直接開啟檢視那些檔案,他的英語還不錯,因此上面的東西都能看懂。

“馬克·湯姆,25歲,高階程式設計師,生於西雅圖,現如今無父無母,開了一家小的網路公司。”

“公司建立於...”

他仔細地檢查著這些東西,發現並沒有什麼差錯,只要上面的資訊準確的話。

雙語的對照翻譯都有,而且是權威機構翻譯的,還蓋了個章。

他越看越喜,因為這些東西要是準確的話,打官司十拿九穩啊。

將所有檔案瀏覽過一遍之後,老金面帶笑意:

“沈總,這應該沒有什麼差錯,我們打官司可能要容易的多了。”

得到了老金的肯定回覆,沈益終於放心:

“那就好,你回頭幫我寫向美利堅星火索賠的起訴書的時候,一定要索賠。

內容該怎麼寫就怎麼寫,但是索賠的金額一定要寫的大。”

他又想了想:

“最好是十億,百億這樣的大金額,最能夠吸引人眼球。”

“這樣很多網友都會覺得我們分明估值就這麼一點兒,索賠卻要那麼多錢,會不會是想錢想瘋了。

但是這能引起那些媒體的瘋狂報道。”

畢竟炒作這件事情,是最容易吸引群眾目光的。

而且媒體們也對這事情喜聞樂見,為了點兒點選量,它們有的連節操都不要。

沈益和夢源公司本身,只要自身沒有黑點,怎麼炒作都不會招人嫌。

炒作是一種不斷翻新的商業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