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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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蘭體育館的好戲是一場接一場,聖誕大戰剛過去沒多久,公牛就上門挑戰了。
1月5日並不是什麼特殊的日子,灣區卻因為這場比賽,再次成為了全美的焦點。
這一次,即便有再多的比賽同時開打,勇士vs公牛的比賽,也必定是當天熱度最高的比賽。
原因無他,一個1vs23就夠了。
賽前,奧克蘭體育館也在場館外掛出了一副巨大的海報。
海報的一邊,是踩著lo出手三分的林星。
海報的另一邊,是後仰著出手跳投的丹子。
距離比賽開始還有一個多小時的時候,海報前的廣場上,就已經擠滿了前來觀戰的人群了。
廣場前的馬路上,一輛豪華邁巴赫靜靜的停在路邊。
車上,後座,兩個座位。
其中一邊坐著的,赫然就是勇士的小老闆丹·芬南。
對這個小老闆,林星不太熟悉,他只知道大老闆吉姆·菲茨傑拉德。
實際上當年,丹·芬南是和吉姆·菲茨傑拉德一起,買下的勇士。
只是當時吉姆·菲茨傑拉德出資更多,因此佔了更多的股份。
現在勇士主事的,也一直都是吉姆·菲茨傑拉德。
這一點,丹·芬南倒是沒什麼意見。
因為他對籃球,本身就沒什麼想法。
當年也只是把這筆收購,看作是一筆投資。
而當初收購完成的頭兩年,這筆投資可謂是虧的不能再虧了。
沒別的,主要是當時勇士的成績爛到家了。
一支爛隊,是不配有商業價值這個說法的。
直到93年林星加入,勇士才完成了翻盤。
近兩個賽季,勇士的商業收入都可謂是大賺特賺,每年給股東的分紅也很豐厚。
因此,丹·芬南很滿意,一直沒有出售手中股權的想法。
即便,這期間一直有投資者上門。
可今年,一切變了。
為什麼變了呢?這就和此時坐在丹·芬南另一側的那個男人有關了。
男人名叫羅伯特·約翰遜,是米國黑人娛樂電視臺的創始人,近幾年剛剛發家,手裡算是小有餘錢。
這次,他找到了丹·芬南,希望收購芬南手中三成的勇士股權。
一開始,芬南是拒絕了的,他把羅伯特·約翰遜當成了過去的那些投資客。
可實際上,羅伯特·約翰遜和那些投資客不同。
他立刻向芬南陳述了為什麼芬南必須把股權賣給他,簡而言之——
nba的勞資協議快要到期了,雖然近幾年,nba的商業開發如火如荼,可還是有很大一部分人不看好nba的未來。
98年nba停擺,這也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
羅伯特·約翰遜對丹·芬南陳述利弊,還幫芬南算了筆賬。
如果夏天nba真的停擺了,那勇士就會成為一個沒有一丁點收入、還得往裡搭的虧錢機器。
球館的租金,球隊工作人員的工資,就算停擺,這些錢都跑不了。
那可不是一筆小錢,對丹·芬南這個財力一般般的小老闆來說,算是很大一筆錢了。
別忘了,停擺就有一直停擺下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