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收購林星手中這20%多股權的是一個叫赫斯特集團的公司。

而實際上,早在大半年前,這個公司就聯絡過林星,要花5000萬美元收購林星當時手中還是25%的股權。

而今,局面已大不相同。

大半年前同等份額的股權,赫斯特集團要花費17億美元。

再對比林星初始投入的500萬美元,何謂暴利?這就是暴利!

坐在會議室裡,看著對方公司代表遞來的合同,以及合同上的金額,小蟲一時間還沒反應過來。

“你要籤代言啊,什麼代言170萬美元?這麼貴?”

林星翻個白眼:“你在仔細數數,幾個零。”

小蟲皺了皺眉,這才認真的數了一遍。

“一個零、兩個零、三個零……”

最後,小蟲吐口而出:“WTF!17億美元?”

他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的轉頭看向林星。

林星自然而然的聳了聳肩,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看在小蟲眼裡,就兩個字——裝逼!

但此時,小蟲無暇顧及這些,他只想知道:“這是什麼合同?你幹了什麼?”

“還記得去年上半年,你接到的一份來自矽谷的投資邀請函嗎?”

“你是說那個叫網什麼景的公司?”

“沒錯,就是這家公司,當時我投了500萬美元,現在我把它全賣了,這17億美元就是收益……”

小蟲瞪大了眼睛,這下是徹底說不出話來了。

他大概明白自己錯過了什麼,但此時再去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林星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大名,赫斯特集團最後約定了打款時間,就此離去。

這筆交易的中間人也領取了自己的佣金,道了聲謝,轉身離開。

最後,會議室裡只剩下林星和小蟲了。

“你踏馬賺了一筆大的,把我叫來幹什麼?在我的傷口上撒鹽嗎?”

這個時候,小蟲也反應過來了,他都已經錯過這筆投資了,林星叫他過來的目的是什麼?

“我不是說了嗎,好事,當然,對你來說可能也不算好事了。”

原來,是林星自己覺得,這筆投資能投上,小蟲功不可沒。

作為感謝,也是補償,林星決定給小蟲一筆介紹費。

“介紹費?我可不要……”

小蟲搖著頭,林星卻笑著來了一句:

“你不要我也得給,等赫斯特集團的款項一到賬,我就給你打五百萬。”

“多少……”

“500萬。”

“太……太多了。”

“這是你應得的,蒂姆,另外,別再小瞧矽谷了,這兒,可是藏著金礦的!”

小蟲不再拒絕,畢竟500萬美元對他而言,不是個小數目。

雖然已經在NBA征戰了六個賽季,小蟲的收入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