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我這書名錯了,看得我一臉懵。

的、得、地的用法,小學語文課本上寫得很清楚啊。

另外兩個“de”我就不細說了,“得”的用法,要麼是跟在動詞後面,要麼放在形容詞前面。

所以,“打”是不是動詞?“真”是不是形容詞?這裡不用“得”用什麼?

後面的“的”,那就更沒爭議了,形容詞後用“的”,

或者更直接點,新華詞典裡就有“真的”這個詞語,釋義是確實、可靠。

直接用“真的”,也沒毛病吧?

以上,只是解釋一下,以防再有什麼“看到書名有錯字就不想看”的言論出現。

《我打得真的是籃球》發個單章強調一下:書名沒錯!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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