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不急(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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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同時換下主力的時候,勇士領先著17分。
而比賽,只剩下了最後的不到四分鐘。
這比分差距,加上剩下不多的時間,馬刺這個時候選擇放棄這場比賽,也是合理的。
但……
“太可惜了,太可惜了,如果馬刺能夠堅持下去,不在這個時候放棄比賽,斯大是能夠衝擊更高的單場得分記錄的……”
馬特·古迪卡搖著頭,他對馬刺提前放棄這場比賽的行為,大失所望。
一旁的馬伕·阿爾伯特也是同樣的表情,在比賽已經蓋棺定論,林星的資料、得分也已經停止了增長。
他搖著頭,開始總結:“很顯然,斯大的這場高分表演,和上個賽季末大衛·羅賓遜的高分表演,完全是兩個概念。”
“首先,我們能夠肯定的是,斯大沒有故意刷分……”
為什麼這麼肯定林星沒有故意刷分呢?
看看狂人的投籃命中就知道了,上半場13中2,都鐵成科比了。
狂人還是這場比賽林星最大的幫手,他都鐵成這批樣了,林星就算想傳球,傳給誰啊?
所以說,這場比賽的林星切換到科比模式,也是逼不得已。
“其次,我們能夠確定的是,斯大的每一分,對勇士來說,都是無比關鍵的。”
為什麼說林星的每一分都是關鍵的呢?
半場比賽結束時,勇士甚至還落後了馬刺4分。
而第三節,林星單節轟下29分,正是勇士緊咬著比分,甚至還反超了比分的原因。
三節結束,勇士也就領先了2分,比賽的局勢仍然撲朔迷離。
而第四節,林星單節再轟22分,也是勇士鎖定勝局的原因。
所以,沒有林星的爆發,就沒有這場比賽勇士的勝利。
“所以就含金量而言,斯大的74分,應該是歷史之最了。”
為什麼是歷史之最呢?
首先,排在林星頭頂的單場得分,就只剩下了威爾特·張伯倫的100分,和威爾特·張伯倫的78分了。
但和上將的73分一樣,張伯倫這兩場高分,也帶了點刷的意味。
尤其是100分那場,張伯倫刷到最後,對手只能用犯規阻止他。
和上將那場73分,簡直就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
包括張伯倫78分的那場,他出手了足足62次。
並且這場比賽,大帥還輸了。
林星的這場比賽贏了,出手也就47次,命中了28個球。
靠著9個三分,9個罰球,以59.6%的命中率,高效的轟下了74分。
刷分?
真要刷分的話,這場比賽的林星,刷個100分,難度很大嘛?
林星:很大,體能不允許啊!
說白了,現下的籃球,和當年張大帥時的籃球不一樣了。
當年張大帥的籃球,技戰術配合匱乏,防守也不像現在,富有層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