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鄒君億萬分之一縷“神念”不僅將“阿飄”化作“鬼仙分身”,還決定傳授其“修真法門”,卻是從《易筋經》開始。

“呵呵,這凡人武技《易筋經》雖然看似複雜,卻也僅僅算得上是‘修真法門’之鋪墊而已。你且暗自琢磨,熟練之後各自歸位,或附身於‘白骨骷髏’,或返回‘幽冥地府’。趁著‘頭七’這七日時間,好好參悟之後,再借機‘顯靈’並傳授給你家人。”

“呃……既然如此,那就多謝‘老神仙’了。不過,那什麼‘截教神功’即《旁門左道七十二術》和《混元真訣》何時才能傳授給老漢兒呢?”————“嘿嘿,不著急,等你把《達摩易筋經》以‘夢境顯靈,彩雲昇天’為藉口傳授給家人入門之後再說吧。”

“呃……這個,那好吧,多謝‘老神仙’栽培!老漢兒下輩子當牛做馬,也難報答‘老神仙’知遇之恩之萬一!”兩個“阿飄”彼此點了點頭之後,乘著夜深人靜,便立刻分工,一個往自己的一堆枯骨上一趟就讓那副死人骸骨猶如活過來一般開始動彈起來,端的詭異無比。另一個“阿飄”則很自覺的化作一團“黑風”嗖一聲飛出洞外,朝著來時的方向疾馳而去,很快就回到陰曹地府去了。

“咦?兀那‘老漢窮鬼’,時候未到,離雞鳴還遠早呢!為何不與家人多‘團聚’一會兒,這麼早就回來了?”只見“陰陽界”中守護“鬼門關”的一眾“鬼差”們驗完了“阿飄”的“鬼國通行證”之後,便按照正常程式放行,但因修為境界不夠,感應不到“阿飄”身上的變化,直至回到了“九幽地府”之“十殿閻羅”面前,開始以此審理其在陽間所犯之“罪業”時,才發現情況不對。

“咦?稟報閻君,屬下之前稱查過‘窮鬼老漢姓‘果’名‘子狸’,祖籍乃‘廣南西路靖江府古田所’,又因遭遇‘大藤峽瑤民起義’而舉家遷徙至巴蜀之地‘漢中郡’,再後來因鬧瘟疫除他之外的全家人都死光光,整個童年時期都只能流浪乞討後有幸結緣佛門中人。不過,他後來參加了‘殺人魔王’張獻忠的‘流寇大軍’,兵敗之後退隱江湖名改名‘四腳蛇’,在54歲那年結識了‘霧柳鎮林員外’的‘出嫁女’並與之生了1個娃,66歲天壽耗盡,本該受審進地獄入輪迴,但這‘頭七’還沒過卻找不到‘生死簿’。”

“找不到‘生死簿’?什麼意思?”閻羅王、黑白無常、牛頭馬面和一眾鬼差們忽然聽到“崔判官”如此一說,不禁大為吃驚。

“呃……回稟閻君,準確來說,應該是‘生死簿’上原本有他的名字,但不知為何突然憑空消失了,而且同時消失的還有其結髮妻子‘林氏’的名字和相關資訊。”————“什麼?不可能!區區凡人,豈能有如此本事改動‘生死簿’?即便是‘大羅金仙’到此,也休想篡改之,畢竟我‘地府’之‘生死簿’只是‘副本’即‘地書’,而那被藏於天庭的‘封神榜’才是決定眾仙、神佛生死之‘天書’!只有改動了‘封神榜’中內容,才能引發‘生死簿’內資訊自動調整,故除‘天道聖人’外,無人能改‘生死簿’!”

“天道聖人?不可能!難道說這‘窮鬼老漢’會與某位高高在上的‘至尊強者’有關聯?且看我施法查探一下。”話音一落,那“閻羅王”便施展了一種高深莫測的“靈魂探測手段”,想要看看對方這團“鬼魂”到底出現了什麼異常?然而,當“閻羅王”憑藉自己剛剛進階“太乙散仙”的高深修為與強大法力將精神力集中起來投射到“窮鬼老漢”的鬼魂身上時,卻立刻被嚇出了一身冷汗。

原來是“窮鬼老漢”身上存在一股若隱若現且詭異至極的法則之力波動,如同漣漪般當然在全身上下,能輕而易舉的將一切使徒作用在自己身上的其他法則之力、精神力探查和法力標記全部被瞬間吞噬煉化,毫無徵兆,端的詭異無比!驚駭過後,“閻羅王”心想,自己搞不定,不代表其他各殿的“閻王”們也都搞不定,於是便與手下們一拍即合,來個“一推二五六”,讓同僚們都過過癮。

接下來果不其然,經過在“九幽地府”之“十殿閻羅”中間轉了一圈之後,即便修為境界最高且已達到了“太乙金仙”的“轉輪王”也無能為力。無奈之下,“十殿閻羅”只好將此事抖到了“地藏王菩薩”那裡。經過“菩薩”發話讓匍匐在“蓮臺”之下的“啼聽”施法查探之後,才發現是“老熟人”鄒君早已把“窮鬼老漢”的鬼魂化作了“鬼仙分身”,就連其髮妻“富家女”林氏也一樣。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相轉化,修行之真法。”地藏菩薩道:“諸位聽之任之,一切隨緣。”

就這樣,“頭七”都還沒過完的“窮鬼老漢”,竟然不知不覺中就受到了各方特別關照,與平日裡下界凡間“頭七”完全不同。

“頭七”,顧名思義就是凡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下界凡間的普通百姓們都普遍認為,死者的魂魄會於“頭七”夜裡返家,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而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以免自己看見鬼被嚇住。有人說,如果讓死者的魂魄看見自己的家人,則會令他記掛家人而影響他投胎轉世再次做人,說不定還會因此墜入“三惡道”中受苦受累。亦有說法認為魂魄到了“頭七”當天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狀的東西,好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上天。

《魏書》雲:“又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齊,令七人出家”。《北史·胡國珍傳》曰:“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佛經”《瑜伽輪》謂人生有“六道輪迴”,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地藏菩薩本願經》曰:“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逢七舉行超度、祭奠。

民間還有一種說法,即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則“魂盡”,七滿則“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即“守孝三年”。還有另外一說法是,死者從去世之日算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們就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人死後頭七返家探視一說最早出自《西藏度亡經》,即《中陰救度密法》。而民間“燒七”習俗也與之類似,故“燒七”又稱“做七”、“守七”、“七祭”。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有人認為,“燒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

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花費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至於二、四、六等“雙七”,則親友不必來。孝子只燒紙錢、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在“五七”或“六七”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請來僧、侶們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鬥等“明器”祭奠。

凡間百姓們認為“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廿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時至今日,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衝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故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並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

因此,在下界凡間關中一些農村,遇到“衝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一把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比如,凡間有陝北的延長縣,在“衝七”的前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助其避過“災劫”。此處,插白旗的寓意在於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暫時藏於白旗下躲難,否則會引來“天罰雷劫”降臨。

關於“頭七”,下界凡間百姓中認為應該還有一個特殊儀式“回煞”,即“回殃”或“出煞”。據說人死後,其“陰魂”還留在家裡,“回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即“陰司”勾取逝者的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陰魂要回家一次。“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

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臺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簷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此外,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裡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必須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了之後,可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當然了,滿百日和週年時,還要燒紙祭奠亡靈。也有些地方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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