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搖滾範是什麼樣,韋恩沒有一點概念,他卻知道自己現在於其他人的眼中,絕對像是一個猴子,一個特立獨行的猴子。

斜紋的大格子圖桉暗紅襯衫,配上一條體現身材的水磨牛仔褲,腳下是尖頭黑皮鞋,兩個人除了尺碼不同,襯衫顏色不同以外,幾乎沒有任何差別,妥妥的像是回到了六十七十年代,遍佈全北美的搖滾嬉皮士。

現在兩人的這身裝扮,完全就是由為老不尊的喬治盧卡斯一手打造,在走上紅毯的一瞬間,韋恩就發覺了不對勁。

其他受邀參加典禮的來賓,男士不管怎麼自由張揚,不管怎麼彰顯自己獨特的穿衣品味,始終也還都在西裝上打轉。女士就更不用說了,無論是什麼膚色,什麼身材,基本上都是光鮮亮麗的晚禮服。

恰恰只有他們兩個,在走上紅毯的一瞬間就引起了媒體轟動,就像是兩個搖滾嬉皮士,陡然闖入了一個上流高階場所,與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偏偏喬治盧卡斯一臉自信,面對媒體記者的起鬨聲,死死的拉住了韋恩,擺出各種自以為搖滾的姿勢,以供媒體記者們拍照。

“狗屎。”

鋪天蓋地的閃光燈閃爍,韋恩的臉上帶著笑容,卻在低聲不斷爆著粗口。不僅僅是喬治盧卡斯自己,當這套衣服被送過來時,娜奧米沃茨等人,一直都認為這才是參加音樂典禮該穿的。

“hey,夥計,看到了嗎?”

星戰之父抬起胳膊,隱蔽的捅了捅身邊的搭檔,眨了眨眼睛,得意的低聲說道:“看這些媒體啊,我們就像是約翰列農一樣受歡迎,這才是音樂該有的態度!嘿,拿出點年人該有的放肆,你怎沒比我還像一個老頭子?”

“去你的,喬治!天知道我有多後悔,聽信了你們的勸說。”

望著周圍人群,投來的不可思議目光,韋恩壓低了嗓子,憤憤的粗聲滴咕著》“該死的,天知道......”

為了陪星戰之父,兩人在紅毯上停留了許久,最後直到韋恩快要忍耐到極限,喬治盧卡斯才心滿意足的繼續前行,一路走進了媒體採訪區。

接過工作人員遞上來的簽字筆,保持著臉上的笑容,韋恩有些頭疼的看著興奮的記者們。他知道,這下媒體們要有的寫了,隨後的採訪環節,一點都沒出乎他的意料,星戰之父就像是一個老嬉皮士那樣,面對密密麻麻的話筒和錄音筆,什麼都敢往外吐。

“......音樂使我興奮,當然,無比興奮。你們知道的,音樂對我來說,就像是吸苯丙胺上癮一樣讓我停不下來。”

喬治盧卡斯明顯是有點興奮了,完全丟掉了好來塢首富的矜持,對著記者們就是一通狂噴,引得人群陣陣笑聲。

“嘿,韋恩。”

記者們當然沒那麼容易放過他,一位中年女記者,對一直沉默不語的韋恩大喊著提問:“這是你第一來格來美的舞臺,你和喬治有沒有上臺表演的計劃?”

“呃......”稍稍愣了一下,韋恩聳聳肩,對著等待的記者回答道:“今天來的大唱將可不少,機會還是讓給他們好了。”

現場閃光燈一身閃爍,他知道,採訪區的所有拍攝裝置,在這一刻全都對到了自己身上。標新立異的復古裝扮,再加上調侃式的回答,引起了一陣笑聲。

偏偏他還板著臉,一臉“就是這樣”的神色,這下更加深了畫面的喜感。身邊的喬治盧卡斯,同樣是一副“沒錯”的表情。

“格林伯格先生,能不能談談你們今天的裝扮?”《洛杉磯時報》的一位記者,趁著採訪區良好的氛圍,緊著著問道。

“是喬治的主意,讓他來回答這個問題比較合適。”提起這個,韋恩就是一陣頭疼,在遍佈西裝和禮服的場合,他們兩個就像是螢火蟲一般,牢牢的吸引著無數人的目光。

“我得告訴你們,復古是永恆的時尚議題。”

喬治盧卡斯也不含湖,一隻手在自己的鬍子上撫摸了一把,看著對著話筒侃侃而談。“我們對於過去的年代,一直都有一層美好的濾鏡,就連各大時尚設計師們,也都喜歡致敬過去輝煌美好的年代。

而在這之後,嬉皮士文化一直都是時尚人士的首選,就像我和韋恩的那首歌一樣,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表達著一些美好的思想......”

有一點是眾所周知的,從六十、七十年代興起的嬉皮士,主張的就是自由與和平,以及反戰等主流思想。而嬉皮士最主要的影響就是音樂,或者說是搖滾樂,吶喊、自由、反戰等等口號,也成為了嬉皮士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