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漢姆和勞埃德再三核實,確定合同裡沒有陷阱才放心。

要知道人類是一種極其複雜的生物,同類之間不只有惺惺相惜,還有殺戮掠奪,誰知道老默多克是不是“殘害同類,吸取能量”的奇葩。

這個傢伙為了報紙的銷量,挖空心思寫新聞,根本不把別人的隱私當回事。

只要有爆點,他就敢安排人寫,都不存在要臉這個概念。

按理說自己簽下這個價格不菲的合同,就得體現自己的價值,一個沒有用的人根本不值得簽下大合同。

貝克漢姆傾向於簽下這個合同,老約翰和勞埃德也抱同樣的想法。

綜合分析,老默多克合同裡比較霸道的條款在貝克漢姆這裡實際並不算大問題。

合同要求貝克漢姆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接受默多克娛樂集團之外的媒體專訪,想要專訪貝克漢姆必須得到他們的授權,否則將要賠償一定數量的違約金。

合同還要求貝克漢姆在合同期間不能在默多克控制的媒體之外開設專欄,否則也得賠償違約金。

這些看似霸道的條款在貝克漢姆看來沒有什麼問題,因為他沒有什麼多餘的時間幹這些事,這個賽季的賽程實在密集,哪有時間考慮這些有的沒的東西。

弗格森這個賽季給曼聯隊增強陣容厚度,為的就是能多線出擊,都有收穫。

而作為曼聯隊的絕對主力,貝克漢姆覺得這個賽季的比賽數量得50場打底,冠軍盃、英超聯賽、足總盃、聯賽盃,都是要出成績的比賽。

與上個賽季放棄聯賽盃,足總盃隨緣的風格相比,這個賽季的弗格森什麼都想要,而且能湊出兩套陣容。

這種情況下只有讓球隊不停比賽,才能讓更衣室燃起來,要不然光是替補球員的抱怨都會讓他不好過。

不過,想要簽下合同還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得讓弗格森點頭。

如果自己偷摸把合同簽了,到時候再讓老頭知道,到時候在球隊的處境一定會非常艱難。

按照老頭的脾氣,揹著他搞事情的人肯定要被整得生不如死,他的心裡從來都沒有二五仔的位置。

而且在老頭的球隊裡,根本沒有不可或缺的球員,哪怕是因斯這種寶貝疙瘩敢在他頭上動土,也會被像甩鼻涕一樣扔出俱樂部,要知道三年前的保羅.因斯可是歐洲第一獸腰,他給每個對手的中場都能留下不可癒合的傷口。

法國世界盃的經歷幾乎無時無刻都在提醒貝克漢姆,擁有一個對自己知根知底,並且認可自己的主教練有多麼重要。

如果離開曼聯,他相信自己並不愁下家,但是他根本不清楚其他俱樂部主教練的想法,萬一遇到個霍德爾那樣的奇葩,把他放在板凳上蹉跎一個賽季,競技狀態肯定會大幅度下滑。

萬一連續遇到幾個這樣的主教練,那自己就真得回家當寓公,收房租養老。

不可能!

貝克漢姆絕不允許自己過上如此慘淡的生活,明明可以在職業足球的道理上幹出一番事業,然後掙到足以花兩輩子的錢,為什麼要跟自己過不去呢?

於是貝克漢姆第二天上午早早來到俱樂部,屁顛屁顛地走進弗格森的辦公室。

“大衛,到底是什麼事能讓你早起半小時來俱樂部?”

看到貝克漢姆一臉堆笑地走進辦公室,弗格森“毫不留情”地調侃了他。

不能貝克漢姆說話,弗格森繼續說道:“難道是法國的美人答應和你結婚?那你也踏馬不能把婚禮放在賽季中,這種費時費力的儀式只能放在賽季結束!

要是這樣,你以後訓練結束可以早點回家,她今年33歲,按照3年一個孩子的節奏,生第3個孩子時得40歲,你踏馬得加把勁,支稜起來!”

貝克漢姆:“......”

“不是她?那就是米國律師的女兒?你不會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吧?大衛,你這個牲口!”

貝克漢姆:“???”

“也不是,好吧,誰在乎你這些破事。世界盃的時候我碰到過她一次,感覺這孩子已經長成大姑娘了。她還不到18歲就已經沒比加里矮多少,如果是她,孩子的事就沒那麼急。”

不是不在乎嗎?怎麼連這兩個人的年齡都清清楚楚,這老頭太八卦......

強忍內心的吐槽衝動,貝克漢姆把合同的副本遞給弗格森:“阿萊克斯先生,這是魯伯特的傳媒集團給我的合同,你幫我出出主意。”

“F**k!你什麼時候和這個下流鬼搞到一起的?我踏馬又不是你的律師,你找我看這些破玩意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