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知縣程之敦撿起掉在地上的書信,拿起一看,只見信上寫道:

學生莫問稽首知府田大人:

夫知府者,掌一府之政令,總領袁州四縣,本應體察民情,勤政愛民。

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此皆乃大人之職責。

然宜春縣令鄭秋平,主簿王應寶,縣丞朱一浩,衛指揮劉世忠等人,借剿匪之名橫行鄉里,致百姓亡七人,傷數十人,劫掠鄉里,奸**女,此謂之官乎?

今我舉義旗,懲殺貪官汙吏,為民除害,亦是為大人除害。

今府衙汪孟盧三位大人已移師溫湯,府尊可派人攜谷五千石,銀三千兩以換三人。

吾以七日為限,七日內,三人安危毋慮。

七日後,學生恭迎府尊大駕!

看完信中內容,程之敦也快要氣炸了。

“這廝竟是讀書人,如此惡賊,枉讀聖賢之書!”

田有年嘆道:“催科(程之敦字),而今如之奈何啊?”

程之敦起身說道:“府尊,咱們身邊帶有六百兵馬,不如直奔溫湯,將這群反賊一網打盡,救出三位大人。”

田有年一聽趕忙擺手道:“不可不可,那莫賊身邊有一千五百多人,咱們才不過區區六百人,其中五百還是臨時招募的鄉勇,戰力甚至不如反賊。

以六百對敵一千五,這無異於以卵擊石之舉。

再說,咱們這點人馬,連守城都才堪堪足夠,哪裡還能主動出擊啊!”

程之敦一時啞言。

他們上午就接到了訊息了,早上一名休假的衙役本想進城當差,卻發現城門口居然有一群農民手持武器把守著大門。

感覺到不妙的他馬上借了一匹騾子趕到一百四十里外的萍鄉縣城。

得到訊息的程之敦立刻與在萍鄉的田有年和同知史延昇組織了五百鄉勇,另外加上萍鄉的一百官兵敢來增援。

只可惜萍鄉縣距離袁州府距離不短,再加上他們又是一群步兵。

他們從縣城出發先趕到蘆溪鎮,再換船走袁河水路,這已經是最快最省腳力的路程了。

哪怕是這樣,田有年也直到晚上才趕到府城。

現在府城是收復了,可是府衙和縣衙的行政班子卻被反賊給一掃而空。

縣衙裡的官員幾乎殺絕了,府衙倒是沒死幾個官員,可是幾個重要的官員也被反賊給擄走了。

反賊不光擄走朝廷命官,而且還敢留下書信索要贖金,這簡直就是奇恥大辱。

田有年馬上拿起紙筆,快速寫了三封信。

其他倆封是寫給自己轄區的分宜知縣曹國祺和萬載知縣石國柱的。

田有年用很嚴厲的語氣,命令曹國祺領兵兩千,石國柱領兵一千五前來協助他一同圍剿。

並且還給了時限,必須在七日內到達。

第三封信則是寫給莫謙的,他要求莫謙必須在七日內將三位朝廷命官釋放,並且負荊請罪前來府城自首,否則朝廷大軍一到,必叫他莫謙死無葬身之地。

寫好信後,田有年叫來三名衙役,分別把信叫三人送往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