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老闆,我幹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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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我幹了!”
“嘿嘿……”
“這小子還真上鉤了!”
李默看著螢幕上,對方回覆的微信,嘴角向上微微揚起,詭異的樣子,恐怖極了。
別看,《lo,小丑!》這個遊戲的構想,看起來好像挺簡單的樣子。
恐怖+闖關解密+鈔能力。
說白了,這遊戲除了鉅額的金錢獎勵外,無非就是利用玩家在闖關時,所製造的恐怖元素,恐怖場景之類的東西,來嚇唬玩家們而已。
一個恐怖遊戲,如果僅僅只是做到這種程度,那隻要玩過這個遊戲的玩家們,在玩過一兩次這個遊戲後,或許就不會那麼害怕了。
這種被玩家們所熟悉套路後的恐怖遊戲,最後的恐怖元素,已經所剩無幾……餘下的,可能也只有一些解密的部分而已。
這其實也是目前,很多恐怖遊戲,都需要面臨的一個問題。
不過在此之前,李默可不希望,自己所構思的這個遊戲,一旦真正問世後的不久,就將面臨這個問題。
為了將這個遊戲的恐怖,延長……
李默將《lo,小丑!》這個手機恐怖遊戲,設計得更加複雜,更加貼近他自身!
也就是說……
一旦玩家們開始遊戲後,成為林中小屋內的小丑玩偶時,他們所在經歷的一切事物,都跟他曾經經歷的一些事,會十分貼近!
那麼玩家們如果是想要透過某個關卡,都需要和他在清風鎮時,做出的事情一模一樣,毫無區別!
並且,最重要的還是……在這個遊戲內,沒有任何遊戲提示,或者官方指引,全憑玩家們自己發揮。
走錯一步,遊戲結束!
也就是說……
他們不能僅靠自己的思維,來玩這個遊戲,而是得將自己徹徹底底,變成遊戲裡的恐怖小丑玩偶,來想想小丑會怎麼做。
那麼在玩家們開始湧入《lo,小丑!》這個遊戲時,與其說是他們玩這個遊戲,倒不如說是這個遊戲玩他們!
這也就是……
李默為什麼會創造這個遊戲的原因。
因為,他要變相的把玩這個遊戲的所有玩家,都變成他!
……
“不要殺我!不要殺我啊!!”
而正在為李默發資訊的人,是一個約莫三十歲出頭的男人,戴著一副框架眼鏡,有點小油膩。
此時的他正被一個穿著黑色衣服,戴著黑色帽子,黑色口罩的人用刀架著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