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怒火(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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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昭向李青雲拱了一下手,快步離開,找人向趙華傳達李青雲的命令去了。
李青雲已經沒有心思再睡,隨即起**洗漱,當他和張有財、陳伯昭在客廳吃早飯的時候,趙華急匆匆進來。
“卑職白水鎮巡檢司巡檢趙華,叩見縣尊大人!”他的身上被濃煙燻得烏黑,手背上和臉上起了好幾個燎泡,看上去十分狼狽,單膝跪地,跪在了李青雲的面前。
“趙巡檢,你可知罪?”李青雲抬頭看了一眼他,把手裡的筷子重重地拍在了桌面上,怒氣衝衝地問道。
“卑職知罪,卑職御下不嚴,昨天晚上當值的兩名軍士喝了酒,沒有及時發現水匪來襲,這才導致此大禍。”趙華一臉愧色地望著李青雲,乾淨利落地把責任推了出去。
“趙華,你以為本官是三歲的孩童,會相信你的滿口胡言!”
李青雲頓時被趙華的言語激怒了,拿起桌上的筷子就扔了過去,怒聲說道,“別以為你是兵部的人本官就拿你沒辦法,別忘了你是本官的下屬,你信不信本官向聖上奏你一本,治你一個貪生怕死,臨陣脫逃的罪責!”
趙華雖然找了兩名軍士當替死鬼,不過這個理由太過牽強,即使那兩名當值的軍士喝酒誤事,但街上響起的示警鑼聲他總該聽到了吧,要知道李青雲可是聽到鑼聲後知道水匪來襲的事情。
所以李青雲發怒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他決定趁此機會好好整治一下白水鎮巡檢司,至少要讓趙華對他心存畏懼。
大明的巡檢司有些另類,雖然隸屬於兵部,但是卻歸地方管轄,所以李青雲是趙華的頂頭上司,他的奏章能左右趙華的命運。
按照軍中律例,臨陣脫逃可是死罪,一旦李青雲上報朝廷,那麼趙華不死也要掉一層皮。
“大……大人,卑……卑職知罪,請……請大人開……開恩。”趙華沒有想到李青雲會發如此大的火氣,頓時嚇了一跳,根本不敢躲避,任由筷子砸在他的身上,雙膝跪在了地上,結結巴巴地說道。
張有財和陳伯昭頗為同情地望著噤若寒蟬的趙華,兩人充分理解李青雲憤怒的情緒,昨天晚上要是趙華能及時帶兵趕到的話,李青雲豈會受到王三的羞辱。
雖然兩人與趙華有交情,可此時李青雲正在氣頭上,他們自然不可能替趙華說情,去觸李青雲的黴頭。
“開恩?”李青雲冷冷地瞪著趙華,“你這話對那兩名被水匪殺害的百姓說吧,看看他們是否饒得了你!”
說著,李青雲拂袖而去,大步離開了客廳,張有財和陳伯昭見狀連忙跟了上去。
趙華身子一軟,癱坐在了地上,面無血色。
就像他拿那兩名軍士當替死鬼一樣,如果李青雲把所有的罪責推到他的身上,那麼他這次必死無疑。
張有財和陳伯昭本以為李青雲要回陳宅去看望綠萼,不成想到了一個十字路口時,李青雲卻沒有走通往陳宅的路,而是向碼頭方向行去。
“大人,您這是去哪裡?”隱隱約約兩人有一種不好的預感,陳伯昭於是走上前試探性地問道。
“去看看那些受災的百姓。”李青雲輕描淡寫地回了一句。
“大人,現在仍有小股水匪在鎮上流竄,大人還是等清剿完了那些殘匪再去看望百姓。”陳伯昭的眉頭微微一皺,沉聲說道。
“陳公說的對,大人乃一方父母,豈可輕易犯險,還是回去坐鎮指揮為好,以免發生不測。”張有財聞言連忙附和。
火災現場一片狼藉,那些死人更是就擺在碼頭上,根本沒有時間安置,如果李青雲去了的話那麼兩人的謊言不攻自破,使得李青雲知道死的人不止兩個。
“哼,小小毛賊,本官難道怕了他不成!”李青雲冷笑了一聲,傲然說道。
張有財和陳伯昭無奈地對視了一眼,嘴角不約而同地流露出了一絲苦笑,兩人誰也沒有想到李青雲竟然這麼快就要去現場檢視。
事已至此,張有財只好低聲吩咐了身旁一個大漢幾句,那個大漢隨即飛奔著趕向了碼頭,搶在李青雲前面轉移那些屍體。
望著那個大漢的背影,李青雲的雙目中閃過一絲不屑的神色,不動聲色地加快了腳步,他才不會接受張有財和陳伯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好意。
表面上看來張有財和陳伯昭是在幫他,其實反倒成為了捏在兩人手裡的一個把柄,以後就要受制於兩人,他可不會蠢到做這種賠本的買賣。